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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發4點聲明稱公開收購非突襲 指新光金認知錯誤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針對下午新光金發出6點聲明指稱,公司與台新金啟動合意併購在先、中信金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新光金在後,且在新光金與台新金控努力一段時間進行查核、盡職調查及洽議談判交易條件後,再依此基礎加碼,即屬影響金融市場秩序的「突襲」行為,中信金晚間發布4點聲明回應,新光金對公開收購案的認知錯誤。
迄今未買進任何一張新光金股票
中信金4點說明如下:1、中信金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中信金控提供新光金全體股東最佳方案,而不是植基於個別董事會的個別情感與考量因素,而不考慮全體股東權益的併購方案。
2、外界指摘中信金控突襲,完全不符合事實。中信金目前為止沒有買進任何一張新光金控股票、也沒有直間接派任任何一席董事,直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公開收購後,才會進場買股票,何來突襲之說!主管機關已公開表達,中信金針對新光金的公開收購申請案,符合相關法規,目前主管機關正在依照程序審核中。
中信金指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
3、新光金董事會雖與台新金董事會簽訂換股合約,惟仍待新光金股東會通過,並且必須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全案尚未生效。以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忠實義務來說,在此期間若有更好的併購方案出現,新光金董事會有義務進行評估並向股東報告,以克盡上市公司董事職責。
中信金公開收購案一旦獲得主管機關核准,中信金將會將此公開收購案送抵新光金董事會評估,期待新光金董事會本於忠實義務職責,審慎評估此案。實務上,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
4、中信金為了追求併購的和諧,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將禮遇並平等對待所有新光金控客戶、員工及股東,不應排除任何人,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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