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用電10/16起漲12.5% 台電估影響物價0.03個百分點
【記者吳珍儀/台北報導】經濟部今召開今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會決議拍板就台電原提案產業用電調漲最高14%,而將多項優惠列入計算後平均調漲12.5%,10/16起上路。台電估將影響今年CPI約0.03個百分點。
台電表示,家庭用電上漲1%,對CPI總指數變動率之直接影響0.012個百分點;產業用電調漲1%,對CPI總指數變動率之最大間接影響為0.014個百分點,合計直接及間接影響後,總影響為0.026個百分點。
考量本次民生各級距用電不調漲,對CPI無直接影響,另對全年CPI間接影響為0.151個百分點。計算方式為「小商店、低壓和高壓以上產業平均調幅10.8%×間接影響0.014」。
台電也表示,電價調整日期為10/16至12/31, 約為2.5個月,電價調整影響數0.03個百分點,計算方式為「小商店、低壓和高壓以上產業平均調幅10.8%×間接影響0.014×影響月份2.5/12」。
審議會今在充分討論下,決議民生用電不調整。產業用電部分,則落實使用者付費,並維持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整產業電價12.5%,調價產業用電均價為4.29元/度,但仍低於主要出口競爭國家韓國工業電價112年均價一度4.53元度及113年上半年均價一度4.65元。
經濟部說明,在討論產業電價調整措施時,委員提議考量民生內需產業與國內物價關係密切,如食品、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等,建議凍漲,另產業電價調幅可再分類考量,務實反映產業復甦情形,前述建議在審議會充分討論後,決議民生內需產業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