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死刑釋憲|廢死聯盟說話了 「盼有天死刑不再存在台灣」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針對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20日)下午3時作出合憲性解釋,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最嚴重犯行,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或是有精神障礙、適用法條違憲等,都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對此,廢死聯盟下午5時召開記者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
死囚律師現身不發言
死囚律師高烊輝、劉繼蔚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事長張娟芬、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等人都出席記者會。但高烊輝、劉繼蔚律師都婉拒訪問,未對判決作出回應。
死刑不嚴謹有諸多疏失
廢死聯盟表示,從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可以看出,死刑制度並不如大家想像的那麼嚴謹。廢死聯盟長期以來指出,現行制度有諸多缺失:沒有全程的強制辯護。2012年之前,第三審沒有言詞辯論、判決沒有一致決,以及精神障礙被告並未排除死刑的適用(行為時、受審時、受刑時)等問題;憲判字第8號判決肯認,以上均違反被告之訴訟防禦權及正當法律程序。
呼籲檢察總長協助37名死刑犯提救濟
廢死聯盟指出,37位定讞個案中,大部分並非直接故意或預謀,或並非「情節最嚴重之罪行」。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如果沒有直接故意,即不得判處死刑;即便是直接故意,仍然要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公政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書關於「情節最嚴重之罪行」的規定。這是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死刑判決在實體條件上的限縮,但是現存37位死刑定識個案均涉以上問題,法務部不應該執行死刑,檢察總長應就不符合憲法判決意旨之部分,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提出救濟。
死刑存在政府部門持續怠惰
廢死聯盟表示,台灣到底何時會廢除死刑?未來將是一條更艱難的道路。但廢死聯盟要強調,死刑違反台灣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因此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不應該成為政府落實公約的絆腳石。
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關部門總是心存僥倖,以「台灣還沒有條件廢死」的假命題為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試圖用死刑來回應被害人的傷痛、用死刑來回應社會對治安的要求,卻不願花費心力去研議落實真正能保護社會、讓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於很多的改革步伐無法前進。
廢死聯盟10月舉辦國際研討會
廢死聯盟呼籲,政府與民間還是應該持續的進行社會對話,廢死聯盟將在10月5、6日舉行「讓黑暗的盡頭有光一廢除死刑的下一步」國際研討會。研討會籌備過程中,廢死聯盟不知釋憲結果會是如何,但廢死聯盟知道台灣不能停下腳步,有許多現存的困難和未來的新議題需要探討、有新的挑戰需要克服,
37死囚仍有冤案待平反
廢死聯盟表示,死刑制度在民主國家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面貌,尤其是歷經威權統治與民主化歷程的台灣,這不該是理所當然的選擇。對於獄政制度、更生復歸、社會安全、人權保障的想像與落實,不應被「死刑」綁架。
廢死聯盟指出,回顧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死刑冤案中有蘇建和案三人、徐自強、鄭性澤及謝志宏成功平反而步出死牢,但也有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來不及搶救。目前37個定讞的死囚中,至少有王信福及邱和順的冤案尚待平反,律師及民間團體會持續努力,期待司法體系能夠勇敢回應,不要再製造更多死刑的被害者。
廢死聯盟盼死刑不再存在台灣
廢死聯盟最後感謝一路以來,協助這個釋憲案的律師、國內外的NGO以及學者專家們。接下來廢死聯盟仍會持續協助37位死刑定讞個案。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20年以來,深刻了解無論反對死刑或支持死刑,同樣都期望台灣是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不同的只是:「有人認為死刑可以促成這個期望,有人則知道不是這樣。未來廢死聯盟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