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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轟「拿死囚暖民調」!黃麟凱槍決後苗博雅發聲 他批:不再是廢死法務主任

曾轟「拿死囚暖民調」!黃麟凱槍決後苗博雅發聲 他批:不再是廢死法務主任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惡貫滿盈的死囚黃麟凱,16日晚間遭執行槍決伏法,引起台灣、甚至國際社會相當大的關注,而過往支持廢除死刑、甚至2015年曾公開說過「不該拿死囚的血暖民調」的社會民主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是否會抨擊執政黨,成另類焦點。而昨日(17)晚間7時許,經過21個半小時後,苗博雅終於在臉書發文強調,該講的都講過,早就清楚交代她的想法,不會「配合演出」。但媒體人黃揚明抨擊苗博雅,東拉西扯羅智強、黃國昌,但顯然已不是當年那個「廢死聯盟法務主任」了。
槍決過程|黃麟凱伏法神色凝重!最後一餐只吃幾口留遺言 麻藥打2針才昏迷

槍決過程|黃麟凱伏法神色凝重!最後一餐只吃幾口留遺言 麻藥打2針才昏迷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法務部昨晚22時2分槍決32歲的死囚黃麟凱,據了解,黃麟凱伏法前,先由看守所管理員帶到刑場,由檢察官開臨時偵查庭確認人別身分、書寫或口頭交代遺言後,讓他吃下看守所準備的最後一餐,但他只吃了幾口雞腿,其他都沒碰,酒也沒喝,在信上寫下最後話語,法醫為他注射2針麻藥才昏迷,接著趴在棉被上由執行法警朝心臟部位開槍,22時23分確認死亡。
黃麟凱伏法!剩36死囚一次看 唯一女死囚1原因不得槍決

黃麟凱伏法!剩36死囚一次看 唯一女死囚1原因不得槍決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法務部昨晚(16日)槍決死囚黃麟凱,目前全台剩36名待執行槍決的死囚。其中年紀最大的是被控教唆開槍殺2警的王信福,已72歲;而涉嫌犯下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分屍案的邱和順,從1988年遭逮捕羈押,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已35年,是被關押最久的死囚。 唯一的女性死囚是「驚世媳婦」林于如,她欠賭債竟先後殺死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不過由於憲法法庭去年針對死刑釋憲,點名她有心智缺陷,在相關機關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林于如因此暫逃死。
知法1.0 | 死刑存廢的世界地圖:台灣與各國現況曝光

知法1.0 | 死刑存廢的世界地圖:台灣與各國現況曝光

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 在過去10年內,台灣最高法院僅有6人確定死刑,法務部自2020年以來未再執行死刑。此趨勢被質疑為「軟性廢死」。全球目前144國實質廢除死刑,僅55國仍執行,其中多處於亞太和中東地區。非洲和歐洲則有多國陸續廢止死刑。美洲有22國已廢死,但美國仍有部分州保持死刑制度。儘管台灣社會對死刑存廢看法不一,憲法法庭9月20日的判決引發更多討論。
有片|死刑釋憲|廢死聯盟說話了 「盼有天死刑不再存在台灣」

有片|死刑釋憲|廢死聯盟說話了 「盼有天死刑不再存在台灣」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針對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20日)下午3時作出合憲性解釋,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最嚴重犯行,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或是有精神障礙、適用法條違憲等,都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對此,廢死聯盟下午5時召開記者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這片土地上。
有片|死刑釋憲助廢死運動大躍進? 廢死聯盟林欣怡這樣說

有片|死刑釋憲助廢死運動大躍進? 廢死聯盟林欣怡這樣說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憲法法庭今天(20日)下午3時,針對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作出合憲性解釋,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最嚴重犯行,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或是有精神障礙、適用法條違憲等,都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外界解讀這是廢死運動的大躍進,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接受《知新聞》專訪時坦言,不覺得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覺得台灣是一直在往前進的當中」。
兒被撕票等不到正義!陸正父:台灣已是廢死國度 「大法官撈過界」

兒被撕票等不到正義!陸正父:台灣已是廢死國度 「大法官撈過界」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憲法法庭今天下午針對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做出合憲性解釋,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最嚴重犯行、或有精神障礙、適用法條違憲的死囚,都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知新聞》採訪37年前兒子陸正遭死囚邱和順撕票棄屍的陸正父親陸晉德,他表達強烈不滿,直言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根本撈過界,並嗆只要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命令,等同台灣本質上就已廢死,根本問題是法務部長。
死刑釋憲|37死囚現生機!大法官合憲性限縮解釋 有機會非常上訴

死刑釋憲|37死囚現生機!大法官合憲性限縮解釋 有機會非常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灣死刑存廢爭議多年,目前共有37名「待執行」死刑囚犯,均陸續聲請釋憲,他們主張《刑法》的死刑相關規定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牴觸《憲法》應廢除,並請求大法官變更先前的3次相關釋憲意旨。本件釋憲案今年4月辯論時,執行死刑及《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反對廢死,主張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或構成酷刑。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做出合憲性解釋,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最嚴重犯行,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或是有精神障礙、適用法條違憲等,都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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