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費雇主負擔、離職要提早說 勞動部提醒暑假打工4大注意事項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適逢暑期打工旺季,勞動部表示,學生打工不論從事部分工時或全時工作,勞動條件、契約終止等勞動權益,均與一般受僱勞工相同,勞資雙方都應遵守《勞基法》規定。勞動部也整理暑假打工4大注意事項,像是公司制服費用應由雇主負擔等,提醒打工族留意。
暑假期間,許多學生會趁機打工,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提醒,雇主與勞工都應注意,避免在勞動契約簽訂、終止時出現錯誤做法,造成權益受損。
王厚偉整理打工族特別需要注意的4大事項,首先,雇主與未滿18歲的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因屬於《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所簽訂的勞動契約才有效力。
第二,僱傭期間雇主不得因為勞工是學生,在沒有正當理由情形下,直接要求學生自行離職。王厚偉特別提醒,學生如因個人因素要離職,也應善盡交接、提早告知雇主,避免造成雇主損失。
第三,學生打工時,如果依雇主要求,需要穿著公司制服,制服費用屬於雇主的經營成本,不得要求勞工支付,也不可以從工資扣除。
最後,暑假打工時,應依照契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出勤上班,如果無法出勤工作,要依據公司程序請假,不可以任意曠職,如果缺乏正當理由,連續曠工3天,或者一個月內曠工6天,雇主可以依法解僱。
此外,勞動部也說,為增進青年學子對勞動權益的了解,在全民勞教e網的勞動教材專區,有針對「青年就業」及「在學學生」勞動權益的專文、簡報與影片,學生、雇主可上網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