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未收到柯文哲辭職信!張啟楷:黨內傾向繼續慰留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北檢最快下周偵結起訴,他16日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限制通信,想寄送請辭民眾黨主席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今(12/20)日裁准。對此,民眾黨回應,尚未收到相關文件,法官公告信函主動詮釋本黨黨章,但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白委張啟楷受訪表示,會盡量慰留柯文哲續任。
台北地院指出,審酌柯文哲擬具的民眾黨主席辭職聲明內容,並未和其涉貪案情相關,是單純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柯並禁止其接見通信的目的,也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此外,依照民眾黨黨章,只有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沒有規定黨主席辭職模式,也因此應以表達請辭之意後就生效,也因此柯文哲聲請將辭職黨主席聲明交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交給民眾黨時,辭職效力就產生,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沒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准。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准予柯文哲通信主文,民眾黨回應表示,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本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白委張啓楷公開受訪表示,柯文哲是被政治迫害,傾向不同意黨主席在政治迫害的情況下請辭,會盡力慰留柯文哲續任黨主席,請他繼續請假;且柯若要請辭黨主席需經過中央委員會、中評會討論,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將開會進一步討論後才有明確答案。
民眾黨質疑,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台灣民眾黨表示,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