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朱亞虎認行賄不服羈押!抗告成功 李文宗確定收押禁見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先前羈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助理吳順民,以及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等5人,日前指揮廉政署搜索29處所,約談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董座朱亞虎、柯文哲前競辦財務長李文宗、曾任主播的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秘書長童中白等10名被告,其中朱亞虎坦承行賄,檢方將朱亞虎、李文宗依違背職務行、收賄罪聲押禁見獲准,2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晚撤銷朱亞虎的羈押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但駁回李文宗的抗告,李確定羈押禁見。
高等法院裁定指出,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具體事實證明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他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要件,因此撤銷原本的羈押裁定,發回北院重新開庭訊問後,另作裁定。
李文宗部分,高院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以認定李文宗有滅證、串證之虞,原審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李文宗抗告確定。
北院將於今晚11時開庭,訊後決定是否羈押朱亞虎。
朱亞虎坦承行賄 李文宗否認收賄
台北地院9月28日裁定將朱亞虎、李文宗羈押禁見,法官認為朱亞虎坦承檢方羈押聲請書指控的犯行,且依相關證據資料,朱亞虎涉犯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考量朱亞虎的大多數家人都居住國外且於國外置產,朱男有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加上本案罪責非輕,足認他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的強烈動機,確有逃亡之虞,而且朱男與沈慶京等人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具體犯罪事實,尚有諸多疑點,有待檢察官進一步調查釐清,在本案犯罪事實真相查明前,朱男為減輕罪責,可能利用共犯共同牽涉本案的利害關係,或自身對共犯或證人的影響力,與共犯或證人勾串,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李文宗部分,北院認為他雖然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李男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而李男具體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尚待檢察官調查釐清,不能排除有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李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童中白複訊後請回
檢廉9月27日大舉搜索29處所,除了朱亞虎、李文宗以及童中白,其餘移送複訊的7名被告包括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威京集團財務人員黃淑雯,時任京華租賃負責人洪秀鳳、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以及范雅琪、陳秀桃、劉芷安。
其中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也涉嫌行賄,北檢分別諭令250萬元、150萬元交保。其餘的童中白等6名被告請回。
此次遭約談的10名被告當中,李文宗與柯文哲交情最深,他不僅是柯的高中同學,柯當台北市長時,他是市長辦公室主任;柯選總統時,他是競辦財務長。
李文宗在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也是被告,該案他先前被檢方諭令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電子監控,這次又因京華城案遭列被告,北檢認為他涉嫌收賄,而朱亞虎涉嫌行賄,因此9月28日凌晨將2人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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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虎一度否認行賄
朱亞虎當過台北市兵役局局長,他因任職威京集團旗下的鼎越開發公司董座,檢方懷疑他也涉案,列為被告,日前已兩度訊問朱男,記者曾問他到要不要談一下京華城案,他連忙回稱:「我沒有、我沒有行賄。」
據了解,朱亞虎從兵役局退役後,進入威京集團任職,不僅年薪300萬元,目前還是鼎越開發公司董座,檢廉懷疑他在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引薦下,進入威京集團,一路為京華城案奔走陳情,如今京華城案愈演愈烈,檢廉查出他涉嫌行賄柯文哲的親信李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