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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首開庭!這2部屬認罪「絕不翻供」 檢:木可是柯文哲的「錢袋子」

社會 法庭
2025/01/23 17:44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弊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上月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起訴,共求刑28年6月,其餘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辦前財務長李文宗等10人也被起訴,柯與沈、應、李4人目前羈押中。台北地院今上午首度開庭,訊問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李文宗3被告。檢察官當庭強調木可公司其實是柯文哲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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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日前遭逆轉收押,上銬載往看守所。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zoomin
柯文哲日前遭逆轉收押,上銬載往看守所。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的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排定今早9時30分庭訊先進行彭振聲部分的準備程序,10時15分換邵琇珮應訊,11時是在押的李文宗上場。

檢方指控:木可公司是柯文哲的「錢袋子」

今開庭時,遭起訴涉犯圖利罪的彭振聲、邵琇珮都表示認罪,彭振聲還強調:「我絕對不會翻供。」請求輕判。

被外界視為「柯文哲大帳房」的李文宗,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公訴檢察官當庭指出李文宗與妹妹李文娟、柯文哲成立眾望基金會、新故鄉智庫協會、木可公司,為的是打造可以自由使用資金的小金庫,木可公司更是「錢袋子」,以商業活動作包裝,實際是規避《政治獻金法》規範。

李文宗今天否認犯罪,辯稱:「完全不知情。」但公訴檢察官駁斥李文宗的說詞,向法官強調:「我可以很負責任告訴庭上,李文宗完全都知情。」

庭訊於中午結束,受命法官許芳瑜諭知3月20日再提訊李文宗出庭,續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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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4罪起訴 檢求刑28年

北檢2024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以及《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柯文哲,其中刑度最重的是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公益侵占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背信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柯文哲日前一度獲交保,出庭後在車上與支持者握手。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柯文哲日前一度獲交保,出庭後在車上與支持者握手。資料照片/林林攝

柯文哲4區塊犯罪事實

北檢起訴柯文哲的犯罪事實分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4區塊。

首先是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北檢認定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的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台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與沈慶京搭上線,沈慶京持續請柯文哲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2人於2020年2月20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協議交付、收受賄賂,柯文哲接連以「2020 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2020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2020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2021年4月21日、2021年8月10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指示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等部屬,並於2021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進而於2022年2月以手諭命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並從中收賄1710萬元。

至於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北檢認定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卻侵占基隆副市長邱佩琳轉交捐贈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共600萬元,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包括基隆副市長邱佩琳幫周姓民眾轉交的200萬元、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捐的200萬元以及林姓民眾捐贈的200萬元。

另外,柯文哲涉嫌與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共同侵占他自己及民眾黨收受的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還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付黨工薪水。此外,民眾黨的政治獻金也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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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一度獲交保,妻子陳佩琪報法院接他離開。資料照片/林林攝 zoomin
柯文哲一度獲交保,妻子陳佩琪報法院接他離開。資料照片/林林攝

檢引用柏拉圖諺語 批柯文哲踐踏司法

檢方批柯文哲有違市長就職宣誓的「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賄」等誓詞,利用市長權勢使北市府官員忌憚、屈從,奉上原屬北市市民所共享、高達百億利益的容積獎勵,冀求財團雄厚金錢實力支持,向沈慶京收賄1710萬元,違背他自許的清廉、勤政原則。

檢察官並引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諺語:「有權力後如何行使,是衡量一個人最好的標準。」批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竟無視法令,逕憑個人意志專斷指揮、調度與挪移他實質掌控的政黨、營利公司(木可)等組織的金錢,明知政治獻金的本旨及公益性,竟擅自挪用他人給民眾黨的600萬元捐款,還以商業行為包裝掏空柯文哲和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234萬6790元,視法治於無物。

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柯文哲將款項交給「橘子」許芷瑜藏匿,再加上檢方搜索時,查扣到他撕碎的便條紙寫著「晶華(京華)→orange 出國」、「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甚至傳訊給妻子陳佩琪稱「我覺得正面應付,讓每個人都知道,就變成政治迫害」,企圖操作成政治迫害,汙衊、踐踏司法,犯後態度不佳。

檢察官因此針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請法院量處2年6月徒刑。

應曉薇遭求刑16年6月

至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檢方認定她違背民意代表本分,辜負選民寄託,面對司法追訴竟意圖出境潛逃,可見應曉薇面對司法調查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 萬元,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嫌則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兩罪合併量處16年6月有期徒刑,合併科罰金5000萬元。

應曉薇日前遭逆轉收押。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zoomin
應曉薇日前遭逆轉收押。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至於早一步出境的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先前被列為被告,北檢去年10月間對她正式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廢止、註銷她的護照。

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左二)遭通緝。翻攝周芳如臉書 zoomin
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左二)遭通緝。翻攝周芳如臉書

李文宗遭求刑17年4月

李文宗部分,檢方指出,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任職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與柯文哲以政治獻金名義收受沈慶京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李文宗還積極指示胞妹、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

檢方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建請法院量處李文宗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另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此外,李文宗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請求量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合計17年4個月,併科罰金1000萬元。

李文宗也被裁定收押禁見。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zoomin
李文宗也被裁定收押禁見。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沈慶京嗆檢: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 求刑17年

檢方並指沈慶京為圖得百億不法利益,賄賂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戕害公權力的廉潔公正,事後還透過媒體發表聲明,通知柯文哲及應曉薇刪除通聯,作為串證方式。沈慶京在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說「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是現金,可見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且犯後態度不佳。

針對沈慶京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另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合併量處17年有期徒刑,合併科罰金3300萬元。

沈慶京日前被送上囚車載往看守所羈押。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zoomin
沈慶京日前被送上囚車載往看守所羈押。資料照片/陳卓邦攝

彭振聲求刑3年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考量彭男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黃景茂求刑7年

同案被告台北市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檢方認定他違背都市計畫專業及法令,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偵查程序中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日前到北檢應訊。讀者提供 zoomin
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日前到北檢應訊。讀者提供

邵琇珮遭求刑1年3月

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在京華城容積案審議時,擔任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檢方認定她拋棄依法行政的堅持,違背法令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但在偵查程序始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良好,建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她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法院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宣告緩刑2年。

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資料照片/丁牧群攝 zoomin
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資料照片/丁牧群攝

端木正遭求刑1年

為民眾黨、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的會計師端木正,檢方認為他執業已23年,卻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端木正(左)、李文娟(右圖右)。資料照片 zoomin
端木正(左)、李文娟(右圖右)。資料照片

吳順民、李文娟、張志澄也被起訴

其餘被告包括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檢方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另外,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2人,涉嫌幫沈慶京找7名人頭以「政治獻金」名義,行賄柯文哲210萬元,由於朱亞虎、陳俊源已認罪,檢方將2人緩起訴,期間均為2年,朱亞虎須向公庫支付330萬元、陳俊源120萬元。

朱亞虎一度遭檢方羈押禁見。資料照片/丁牧群攝 zoomin
朱亞虎一度遭檢方羈押禁見。資料照片/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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