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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童遭虐殺「滿臉血」亡!狠父殺人罪送辦 基檢聲請羈押

5歲童遭虐殺「滿臉血」亡!狠父殺人罪送辦 基檢聲請羈押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基隆市仁愛區昨天驚傳人倫悲劇,一名5歲童臉部有瘀傷及大量出血,身上疑似有屍斑,緊急送醫不治。男童父親案發後,竟還騎著機車到處閒晃,態度令人傻眼。基隆市警方在案發後2個小時內,在基隆市中正區將男童父親逮捕到案,他被逮時異常冷靜,坦承殺害兒子。由於外界傳出,男童母親曾申請家暴保護令,但保護令還沒下來卻發生憾事。對此,基隆地方法院表示,被害人5月時是聲請通常保護令,而非聲請緊急或暫時保護令,法官於5月8日收受案卷後,於當日即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第8項規定,加開審理庭並定於6月6日上午審理。檢察官今日完成相驗,並向法院對兇嫌聲請羈押。
鉛球冠軍狠殺高三儀隊女!兇嫌出院移送地檢署 殺人罪聲押

鉛球冠軍狠殺高三儀隊女!兇嫌出院移送地檢署 殺人罪聲押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曾是鉛球比賽冠軍的詹姓男子,與就讀北部某高中儀隊詹姓女學生分手,求復合未果,竟在光天化日下當街持刀刺死詹女,再持刀自殘送醫,今天(15日)詹男出院後解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認為詹男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殺人罪,有逃亡之虞及羈押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
林欽榮咬柯文哲「早知京華城容積有爭議」! 他見律師苦戰低頭狂笑

林欽榮咬柯文哲「早知京華城容積有爭議」! 他見律師苦戰低頭狂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遭羈押,至今已247天,台北地院合議庭近日密集進行證人詰問程序,今開庭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作證。柯文哲與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名在押被告今早被提解出庭,柯文哲下囚車時還露出微笑。林欽榮於開庭時證稱,柯文哲早知京華城容積有爭議,證詞對柯不利,坐在旁聽席的柯文哲則神情嚴肅,與坐在他左右的2名律師交頭接耳;但下午看到律師苦戰詰問林欽榮,終於問出想要的答案,低頭無聲狂笑。
罷免案涉死亡連署 領銜人張芳碩收押!伍麗華回應了

罷免案涉死亡連署 領銜人張芳碩收押!伍麗華回應了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屏檢偵辦民進黨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冊涉死亡連署,昨天約談11人到案說明。屏檢認為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涉嫌偽造文書等罪,諭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2名被告則10萬元交保,其餘8人請回。屏東地院今天下午4時許則裁定張芳碩收押禁見。
虐死剴剴惡保母姊妹延押2月 法官:有逃亡之虞

虐死剴剴惡保母姊妹延押2月 法官:有逃亡之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聯手虐死剴剴,引發全民公憤,本月13日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依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罪,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案發後被羈押至今的兩人,因羈押期限將屆滿,合議庭審酌姊妹倆都遭判重刑,有畏罪逃亡的動機,裁定2人自本月18日起延押2月。
蘇貞昌回美麗島大審現場!曝白蟻感受冤情不啃這案卷宗 盼悲劇不重演

蘇貞昌回美麗島大審現場!曝白蟻感受冤情不啃這案卷宗 盼悲劇不重演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519白色恐怖記憶日將至,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文化部長李遠及眾多綠委陪同下,重返曾羈押無數政治犯、進行「美麗島軍法大審」的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前身景美軍事看守所),蘇貞昌說,美麗島大審距今已45年,當天法庭的座位安排、家屬們的悲傷神情,甚至是被告們的最後陳述,他永遠都不會忘記。他期望國人能繼續捍衛民主,不讓悲劇重演。
三聯集團徐少東失聯!傳疑從嘉義偷渡出境 警方這樣說

三聯集團徐少東失聯!傳疑從嘉義偷渡出境 警方這樣說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三聯集團董座徐少東涉吸金22億餘元遭判12年,在出庭前夕卻驚傳人間蒸發,在傳票貼上「人渣司法官」字條,還留下書信給兒子「不想弄髒房子,會找風水寶地」,似乎透露尋短念頭。但外傳人疑自嘉義布袋偷渡,警方則稱尚未有其離台證據,正積極查明中。
幽靈連署起訴!國民黨斥檢調配合執政黨「押人取供」 台南地檢回應了

幽靈連署起訴!國民黨斥檢調配合執政黨「押人取供」 台南地檢回應了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幽靈連署」案,日前起訴國民黨台南黨部副主委莊占魁等11人。國民黨昨天聲明,有心人士不必炒作起訴書、超譯故事只為全面搜索在野黨中央,同時猛批檢調配合執政黨押人取供、羅織罪名、惡意炒作。檢方回應,辦案不分顏色,依法依規秉公辦理。
朱國榮、鍾文智、徐少東接連棄保潛逃! 最高檢急籲修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

朱國榮、鍾文智、徐少東接連棄保潛逃! 最高檢急籲修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三聯集團董座徐少東涉非法吸金19億餘元遭判12年,卻於本月11日失聯,家人急報案,至今音訊全無。由於近來一再發生重大經濟要犯棄保潛逃,包括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最高檢察署昨緊急與高檢署開會研議對策,除改善防逃機制做法,也強烈建議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保全羈押」制度,明訂被告於宣判時有到庭義務,若判一定刑期以上(例如5年),法院應當庭審酌是否羈押,若一定刑度以下或無羈押必要,則輔以科技監控或其他替代措施,才不會再讓重刑犯逃亡,司法偵審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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