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職場霸凌連環爆 范雲:應比照《性工法》改革處理機制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輕生,風波持續延燒,立委范雲與多個勞團今(22)日舉行記者會,范雲說,她的辦公室光是昨天下午,就收到5件公部門職場霸凌陳情案,她也點出,公部門職場霸凌處理機制,是由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負責、事件調查缺乏外部專家等問題,呼籲比照《性工法》,改革公務員職場霸凌處理機制。
此事件源於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後續網友及民代爆料,他是遭受北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而輕生。
勞動部隨後啟動行政調查,11/19公布調查結果。調查認定,吳姓公務員輕生主因,是長期工作量、壓力龐大,但調查也指出,謝宜容管理方式雖然並非同仁輕生直接原因,但應負起行政責任,且的確對其他同仁有咆哮、辱罵等職場霸凌行徑,勞動部考績會也將她記2大過免職。
立委范雲與多個民團,今天針對職場霸凌議題召開記者會,范雲表示,本次勞動部霸凌事件爆發後,多個公務機關也陸續出現相關爆料,光是昨天一個下午,她的辦公室就收到5件職場霸凌陳情案。
范雲指出,現行行政院人事總處規定,公部門職場霸凌事件通報對象是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然而,若主管就是霸凌者,根本無法處理,而且「員工職場霸凌處理SOP」中,調查小組沒有要求外部專家參與,可能出現官官相護。
范雲也提到,在勞工部分,《職業安全衛生法》對職場霸凌的定義模糊,即便勞動部訂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卻對公司如何面對申訴、如何調查,都沒有明確規範,勞檢員也無法針對是否有職場霸凌情事進行實質判斷,法律形同虛設。
范雲具體建議,去年修訂《性別平等工作法》,大幅提升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機制,呼籲比照《性工法》,改革公務員職場霸凌處理機制。
立委林月琴則說,《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規定,各機關應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但實務操作並無落實也無罰則。
林月琴建議,面對公部門職場霸凌,政府機關要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另外,政府要盤點、解決公務人員人力缺口。
此外,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現行法規對職場霸凌並無明確定義,僅要求雇主預防「不法侵害」,但不法侵害的定義也較為模糊,而且對雇主是否真的落實霸凌預防計畫、展開申訴調查,並未有積極的措施。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楊書瑋則提到,揭弊者保護是反霸凌的重要基礎,尤其揭弊者常常在揭弊後,變成被霸凌對象,應建立揭弊者保護制度。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委楊景倫回應,行政院已要求各機關,於一週內針對現行機制的不足列管,並回覆行政院,未來行政院也會蒐集各方意見,提供申訴的建議流程範例,供各機關參考。
至於立委呼籲引入第三方單位申訴機制,楊景倫說,會研議是否具可行性。
另外,勞動部職安署簡任技正楊沛杰回應,勞動部將邀請學者專家,討論如何強化雇主落實職場霸凌預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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