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逆轉遭收押!全因檢方拿出這王牌 法界:恐難翻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前市長鄭文燦2017年在任時,涉嫌藉由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檢方本月6日將他聲押,但桃園地院先後2度裁定以500萬元、1200萬元交保,案經高等法院2度撤銷發回,桃院昨第3度開庭後,認為鄭曾傳LINE意圖串證,晚間6時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鄭的律師火速於晚間9時具狀提抗告,高等法院今將決定是否確定羈押鄭。一名資深法官分析說:「如果鄭用Line串證屬實,那羈押就沒有懸念了。」
檢方先前未提出鄭文燦串證事證
至於桃院之前為何不依「串證之虞」將鄭裁押,而是2度讓他交保,對此,桃院今說明指出,鄭文燦以LINE傳送應訊答辯訊息給施姓秘書串證的證據,檢方先前並未提出,是7月9日晚間7時許第二次向桃院提起抗告書狀時,才提出的新證據資料。
桃院昨天的裁定指出,檢方掌握到鄭文燦7月5日上午到桃園地檢署應訊前,傳LINE給施姓秘書,訊息就是鄭應訊時要答辯的方向,法官因此認定「鄭文燦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甚至在應訊前將答辯方向傳送給秘書」,而施姓秘書先前曾多次居間為鄭與行賄的廖姓父子傳遞訊息。
另外,法官認為鄭文燦於檢方2018年啟動偵查時,曾於同年5月21日晚間到同案被告廖男兒子住處,可見鄭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這些事證都顯見鄭文燦確實有串證疑慮。
還有其他證人未到案
由於本案涉及桃園市土地開發案,法官認為該案參與機關及承辦人員眾多,且弊案仍在偵查階段,究竟有哪些相關證人,有待調查,依檢察官所提出的偵查計畫,本案還有其他參與土地開發之人尚未到案,需要透過這些人員的供述,查證鄭文燦接受廖姓父子請託後,藉由市長職權做了哪些動作、是否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此外,檢察官已向法院提出相關證人身份,並非憑空抽象論述,而鄭文燦從政多年,政商關係密切,又曾任桃園市市長,對於過去部屬或本案證人仍有影響力,法官認為鄭確有可能勾串證人或共犯,加上他涉犯重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的政商人脈及資歷,確有逃亡能力及動機,因此桃院昨天裁定羈押禁見。
鄭文燦的律師昨晚為他提起抗告後,桃院隨即將書狀及卷證派車送往高等法院,高院合議庭今天將審酌桃院將鄭文燦裁押的理由,以及鄭的抗告理由,決定聲押大戰是否就此終結。
聲押案大戰今天是關鍵
一名資深法官指出,如果高院今天駁回鄭文燦的抗告,他就確定被羈押,若高院認為他抗告有理,就撤銷桃院的羈押裁定,第3度發回桃院更裁。
這名法官表示,羈押攸關限制人身自由,他個人不贊成以羈押作為懲罰被告的手段,「但如果鄭用Line串證屬實,那羈押就沒有懸念了,因為有串證之虞,就難以用具保、限制住居及電子監控等替代性處分來免予羈押,自然有裁定羈押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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