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羈押22天第4度提訊!拚10月底偵結? 北檢回應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於9月5日遭羈押禁見,今天是第22天,台北地檢署今早第4度提訊他,柯文哲依然穿著看守所的黃色POLO衫、藍短褲,腳上還是藍白拖,他戴銬下囚車時,有記者隔著鐵門大聲問他:「主席會認罪嗎?」但柯文哲並未回應。應訊2個多小時後,柯文哲被還押看守所。外傳北檢預計在10月底之前偵結,但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今語帶保留說:「要看檢察官偵辦進度。」
沈慶京、應曉薇已遭羈押28天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主要分為兩大區塊,一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由她向台北市府官員遊說、施壓,讓京華城開發案的容積率從560%,加上20%容積獎勵、購入容積移轉,達到號稱史上最高的840%容積率,獲利超過200億元。
沈慶京、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2人從8月30日遭檢方羈押禁見,另外,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身兼威京集團旗下公司的有薪顧問,吳男涉嫌居間傳遞訊息、處理金流,同一天被羈押禁見。
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法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的另一區塊是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相關市府公務員有無圖利威京集團甚至收賄。北檢日前以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柯文哲,但北院法官朱家毅認為本案爭點在於2021年9月9日北市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對京華城開發案外加20%容積獎勵並核發建照,是否合法,依據監察院糾正案文,京華城開發案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20%之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但關鍵在於柯文哲當時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違法決議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柯文哲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違法。
柯文哲是否涉圖利 北院2法官認定兩極
朱家毅法官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他自身也無相關專業,因此柯文哲主張他「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有相關專業的時任副市長、都委會會議主席彭振聲意見,並非毫無依據,朱家毅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事證無法證明柯文哲「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不能因為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就認定柯文哲知悉或指示給予違法的「20%容積獎勵」,因此於9月2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至於辯稱依照都委會決議「依法行政」的彭振聲,朱家毅法官認為彭振聲當時是都委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的PM專案管理人,卻多次在都委會會議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甚至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或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的召集人,涉犯圖利罪且有勾串之虞,9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
USB內容引發「1500之亂」
北檢不服柯文哲獲無保請回,向高院提起抗告成功,高院認為根據彭振聲等人的證述,以及應曉薇與北市兵役局前局長、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的對話記錄,還有柯文哲被扣案的USB隨身碟等證據,加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應查明柯文哲是否真的「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因此撤銷發回無保請回的原裁定,發回北院重裁。
北院法官呂政燁審理後,認為柯文哲已坦承檢方聲押理由中的部分事實,且根據共犯和證人陳述及相關卷證資料,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京華城案不法獲利200多億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疑重大,有滅證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
不過,呂政燁並未認定柯文哲收賄嫌疑重大,根據檢方掌握的案情,呂政燁認為柯文哲究竟是單純圖利沈慶京,或是和沈慶京期約甚至違背職務收賄,仍有待檢察官調查。
柯文哲遭羈押後,可於10日內提抗告,但他以「不願讓法院為難」為由,9月9日透過律師發聲明,放棄抗告。
日前有媒體報導柯文哲的USB內容成為他遭羈押的罪證,USB裡面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媒體並聲稱「1500」指的就是1500萬元賄款,引發各方爭議,北檢也遭質疑洩密,為此分案調查,日前傳喚5名記者作證,仍查不出消息來源。
檢方羈押被告不得超過4個月
北檢羈押柯文哲等5名京華城案被告,依《刑事訴訟法》不得超過2個月,但若有繼續羈押必要,檢察官可於期滿5日前附上具體理由,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但只能延長一次。
外界依據檢方偵辦重大矚目案件多半「速結」的做法,以及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將鄭文燦羈押47天就偵結起訴,推測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應該不會拖過2個月,也就是10月底前會偵結。
此案最先被羈押的沈慶京、應曉薇等人,至今已在看守所關了28天,距離2個月的羈押期幾乎過了一半,記者今詢問北檢是否規劃在2個月內偵結京華城案,但北檢不願證實,僅表示「視檢察官偵辦進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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