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椒爆蘇丹紅!擴大清查再揪百公斤違規 流入6縣市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越南胡椒也爆蘇丹紅!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合作擴大清查越南胡椒,已針對產品尚在有效日期內之31家進口商所輸入之越南胡椒,抽驗總計42批,今日公布結果,又有3批檢出蘇丹色素,已售出159.5公斤,至少流入6縣市9家業者。
高雄市衛生局日前專案稽查,浩順公司從越南進口的黑胡椒殼被檢出蘇丹色素4號,上週食藥署公布邊境查驗結果,越南進口黑胡椒粉和南非進口黑胡椒粒各有一批檢出蘇丹色素,因此與地方衛生局合作擴大清查越南胡椒。
針對產品尚在有效日期內之31家進口商所輸入之越南胡椒,抽驗總計42批,檢驗結果38批未檢出蘇丹色素、3批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1批檢驗中。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上述3批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之胡椒,其中2批為新北市姚華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之「黑胡椒粗粒」及「黑胡椒粒」,共計480公斤,已售出128.3公斤予6縣市9家業者,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現場庫存產品共351.7公斤,已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全數予以封存,截至2024年12月2日總計下架回收53.6公斤。
另1批為新北市碩禾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之「黑胡椒粉」,共計90公斤,已售出31.2公斤,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下游流向由該局清查中,另現場庫存產品共58.8公斤已全數封存。
另因邊境查驗自南非輸入黑胡椒檢出蘇丹色素,故食藥署啟動後市場追蹤稽查,抽驗1件南非黑胡椒產品,結果未檢出蘇丹色素。食藥署邊境已針對越南及南非胡椒採監視查驗1年,逐批檢驗蘇丹色素。
林金富重申,輸入食品含有蘇丹色素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款規定,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含有蘇丹色素之產品應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予以沒入銷毀,邊境查驗倘食品檢出蘇丹色素不符規定,產品一律銷毀不得退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