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入115天人造無間地獄!外婆嚎哭求判惡保母「最重刑」 律師:應判無期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1歲10個月的男童剴剴,台北地院今召開第9天審理庭,針對如何判刑進行辯論。下午剴剴外婆出庭激動痛哭,指透過兒福聯盟找保母,是希望剴剴被好好照顧,從不希望是這種結局,怒斥劉彩萱姊妹可惡、沒人性,求法官「判極刑!最重刑」!說完爆哭到被扶出法庭,嗚嗚嚎哭聲在法院迴盪,令人不捨。
外婆律師則指,剴剴在劉彩萱家中的處境如同「115天人造無間地獄,度日如年」,認為劉彩萱應判115年,劉若琳則應判18年徒刑。

剴剴外婆出庭痛哭 求判惡保母最重刑
下午庭訊先詢問剴剴外婆對於量刑的意見,她還沒開口已激動哭泣,外婆哽咽說:「我們透過兒福聯盟找保母,是希望弟弟(剴剴)被好好照顧,從來不希望是這種結局,身為外婆的我很愧疚。」
外婆憤慨地說:「我們失去了幼小的小生命,希望可惡、沒有人性、凌虐弟弟致死的人,判極刑!最重刑!」外婆說到「極刑、最重刑」時,幾乎用盡全身氣力加重語氣,隨即爆哭無法言語,審判長請陪同的社工扶外婆到法庭外休息。

外婆律師揭剴剴慘狀 殘忍、泯滅人性
外婆的律師接著表示,此案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案,犯案動機是不爽剴剴,犯罪手段包括長時間罰站、遮著剴剴眼睛,綑綁等等,「左手綁左腳、右手綁右腳,然後兩邊綁在一起,這叫保護嗎?荒謬!」
律師認為劉彩萱只承認找得到證據、找得到對話記錄的部分,其他都不認,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泯滅人性,讓剴剴身處無間地獄,如同外傭Mira的證詞「不是人做的事」,應處本案罪刑範圍最重的無期徒刑,不應下修(輕判)。
律師強調,劉彩萱曾傳訊給妹妹:「真想一巴掌轟死他。」出庭辯稱是開玩笑,「這種話是開玩笑嗎」;劉彩萱說她辦法會要超渡剴剴,實際上竟是祈求自己免於牢獄之災,另外,劉彩萱聲稱法會辦了12天,卻拿不出任何法會照片;說是「超度疏文」,疏文是要蓋手印的,也沒看見疏文在哪裡,劉彩萱漠視他人生命,毫無悔意,態度極惡劣,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請合議庭從重量刑。
「115天人造無間地獄,度日如年」,律師以此形容剴剴被劉彩萱照顧115天期間的處境,律師認為劉彩萱應論處115年刑期,但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因此請國民法庭將劉彩萱論處無期徒刑。
律師指出,劉彩萱在審理初期仍避重就輕,直到鑑定人醫師出庭作證,她才認罪,但認罪不等於認錯,劉彩萱至今仍否認推剴剴撞牆、否認用口罩遮掩剴剴眼睛、否認傷害剴剴頭部、牙齒及生殖器,並謊稱剴剴會罵五字經,妹妹劉若琳也當庭示範剴剴如何說髒話,這是污衊剴剴。

外婆律師對劉若琳求刑18年
至於劉若琳的量刑,剴剴外婆的律師指出,鑑定人徐堅棋醫師昨天已證稱劉若琳沒有減刑事由,但劉若琳今天上午辯稱她近日得知姊姊的犯行「真的嚇到了」,律師質疑說:「請問劉若琳當時收到姊姊傳送剴剴被綑綁照片,有嚇到嗎?」
外婆的律師表示,劉若琳有19年保母經驗,竟傳訊給姊姊:「死小孩在做什麼?」、「欠揍。」、「妳玩不過他。」且剴剴頸部傷勢應是劉若琳故意造成,她於案發後還刪除對話紀錄、湮滅證據,請合議庭從重量刑,判處劉若琳18年徒刑。

姊妹羈押期將於5月17日屆滿
此外,由於劉彩萱姊妹的羈押期將於5月17日屆滿,審判長今詢問檢辯雙方對於是否延長羈押的意見,檢察官主張姊妹倆都有逃亡、再犯之虞,應延長羈押禁見。
劉彩萱的律師則說,請合議庭依法審酌,若認為有必要延長羈押,請解除禁見。劉若琳的律師僅請合議庭依法審酌。
今天庭訊於下午4時許結束,劉彩萱姊妹上囚車時,依然以衣帽遮著頭臉,面對記者詢問「對不起三個字都講不出口嗎」?「還是不道歉嗎」?姊妹倆遮臉快步走上囚車,抗議民眾則在法院外對著駛離的囚車大喊:「無期徒刑,絕不下修。」

明最後辯論 5/13宣判
明天是此案第10天審理,也是最後一天庭期,將進行科刑辯論,並由劉彩萱、劉若琳姊妹作最後陳述。
接下來合議庭將連日進行評議,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討論、表決應否以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等罪,將劉彩萱姊妹判刑;若認定姊妹有罪要判刑,應判多重。此案定於5月13日宣判。
剴剴外婆當庭悲吼「他還這麼幼小」
剴剴的外婆昨出庭作證時,表示剴剴出生後,因剴剴的母親無法照顧他,所以自己曾照顧過剴剴2個月,後來透過社會局、兒福聯盟安排出養,開始交給保母照顧,但自己與丈夫收入加起來僅6萬元,還要照顧自己的未成年女兒,為了支付剴剴的保母費一個月3萬元,她與丈夫其實一直負債。
外婆說,周保母把剴剴照顧得很好,「他當時很健康、很活潑、很調皮、很可愛」。
檢察官問外婆,剴剴過世對她造成什麼影響,外婆聞言情緒激動,爆哭說:「我真的很自責,我無能為力,她們不應該對這麼小的小孩,做出這麼可怕的事。我真的很對不起,失去這麼幼小的生命。」
由於外婆痛哭失聲,審判長問她要不要休息一下,外婆想繼續陳述,但一開口又悲從中來,當庭嘶吼:「真太痛了,他還這麼幼小,妳們沒有權利這樣對待一個孩子!」
外婆發言過程中,劉彩萱姊妹坐在被告席低著頭,沒有任何反應。

劉彩萱稱超渡疏文求免賠是信眾建議
今早庭訊先由劉彩萱接受自己的律師詰問,律師問她在剴剴過世後,為何要寫「超渡疏文」,劉女回答主要用意是希望剴剴順利抵達往生淨土,且宮廟的公主娘建議她為剴剴辦法會,因此作了12天法會,開壇時要向佛祖稟報,所以她在疏文寫著「懇請剴剴原諒阿姨犯下的疏失所造成的傷害」,至於請剴剴家人不要要求過高賠償金,這是其他信眾建議她寫的。
律師問劉彩萱,疏文中提到的「傷害」是否指她綑綁等犯行,劉女回答:「是。」律師又問她當時有把綑綁剴剴等行為告訴其他人嗎,這時劉女突然哭出來說:「我沒有勇氣面對。」
劉彩萱表示,她被羈押後曾請律師跟剴剴家屬談和解,「我有買保險,請律師找我保險業務詢問,解約大概能拿到多少,印象中是80到100萬元,但對方沒有意願跟我和解。」
哭認接受鑑定說謊 稱內心自責一直存在
劉女也哭著承認,去年10月接受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徐堅棋醫師團隊鑑定時,她說謊,謊稱照顧剴剴期間,沒注意到他身上有瘀傷,劉女啜泣說:「當時就是不敢面對。」 一直到上周庭訊才全部坦承,「我一直沒有勇氣面對,內心的愧疚、自責一直存在,沒有遞減只有遞增。
律師問她現在害怕承擔刑事責任嗎,劉彩萱說:「刑責還是很可怕,但我不想再遭受內心譴責、良心的譴責。」律師又問她是否害怕凱凱向她「討報」,劉女泣不成聲,說不出話。
接著由檢察官詰問劉彩萱,檢察官告訴劉女,她涉犯的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等3罪,刑度都是1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妳自己認為的合適刑度是多少」,這時劉彩萱的律師立刻提出異議,理由是量刑不應該由被告表達意見,審判長林鈺珍隨即表示「異議成立,量刑是法院的職權」,意指劉彩萱無須自己說出自己應該如何判刑。
劉彩萱認對剴剴造成「各種傷害」
審判長問劉彩萱,關於剴剴身上多處傷勢,她是否仍主張除了綑綁傷是她造成,其餘傷勢都是剴剴自摔造成,劉女回答:「 我錯了,對不起。」審判長要劉女說清楚,她虛弱地說:「 應該說,是我造成的吧,各種傷害。」
審判長又問劉彩萱,她自認做錯什麼事,劉女說:「 對孩子的傷害太深,導致他無辜喪失生命。」
劉彩萱、劉若琳今被法警帶下囚車時,和每次出庭一樣,都以外套帽子蓋住頭部,劉彩萱今還拿一件衣物遮住臉部,快步走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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