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報告出爐!監院糾正北市府 蔣萬安:該怎麼罰就怎麼罰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台北市幼童剴剴受虐致死案持續延燒,監察院今(5/29)日公開調查報告,並糾正北市府,指出台北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若調查結果證實未寫日誌卻登載「每天填寫」,恐涉偽造文書,依照調查結果處理,「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指出衛福部於收出養媒合服務監督顯有不周,怠於脆弱家庭出養個案委託出養措施進行法規檢討修正、新北市政府未落實社安網脆弱家庭整合性服務,督導體系輕忽紀錄之落實、台北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造成本案於社會安全網之漏接,未踐行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保全剴剴生存發展權利,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及議處兩市府失職人員,並將兒盟社工違失情形,移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參酌。
蔣萬安29日下午赴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台北市議員鍾佩玲質詢時質疑,監察院報告出爐前,市府是否早已掌握相關資訊?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應究責相關人員?
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時發現,居托中心當初認定的「寶寶日誌」,並非傳統紙本紀錄,而是以Line訊息形式回報,相關事證已移請檢調調查。
蔣萬安則指出,若經調查確認保母未留下紀錄,但訪視人員卻仍記錄每日填寫,恐有偽造文書之嫌,並強調,會依照調查結果處理,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

針對監察院公開剴剴案調查報告,並指出,北市府居家托育服務訪視輔導不彰,以及居托人員輔導管理流於形式;社會局澄清,一、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全日托兒童一年內訪視四次,剴剴於112年9月1日新收托後,一個月內在9月26日完成新收托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之地點托育,故剴剴9月26日該次訪視之頻率及托育地等皆符合中央規範。當時訪員訪視無異常,下一次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訪視預計安排於12月下旬無預警訪視,不料12月25日發生憾事。
關於寶寶日誌部分,社會局表示,法規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另提及有另外兩名全日收托幼童亦疑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一童為兒盟轉介,另一童為家長送托。
社會局續指,送托期間,其中一位家長向居托中心反應兒童紅屁股,居托中心立即確認保母照顧方式,並將處理結果向家長回報,居托中心訪視員對於該兩名全日收托之幼童,依法皆有定期訪視,亦有聯絡家長關心兒童送托照顧情況,並提供相關協助。
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112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之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台北市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報載兒盟陳社工訪視拍攝到案主額頭瘀青之照片,為112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社會局也呼籲,剴剴案調查仍持續進行,盼各界實事求是,片面資訊不僅可能造成誤會引發社會對立,更可能造成外界對整體保母托育制度產生誤解,進而傷害到第一線托育人員、家長與訪視員的專業信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