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急煞害流產只賠6千!議員揪3疑點轟:公運處包庇業者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台北市一位40多歲的孕婦透過試管懷孕成功,但搭乘光華巴士公車時,因駕駛緊急煞車,導致跌倒不幸流產。台北市議員李明賢今(12/19)日公布事發當下車內影像指控,裁決所報告竟判定「駕駛和光華巴士無肇事責任」,最後僅理賠6000元,他揪出3疑點,怒轟台北市公運處包庇無良公車業者,「難道一條人命只值6000元?」
李明賢19日上午召開「草菅人命、公運處淪為幫兇!一條人命只值6000元?」記者會指出,日前接獲一對40多歲準父母盧先生、盧太太的陳情,盧太太千辛萬苦透過試管懷孕成功,7月15日早上10點多搭乘光華巴士247號公車從內湖進市區,在車上準備下車刷卡,卻因公車駕駛未注意前車狀況緊急煞車跌倒,不幸導致流產,盧太太終日以淚洗臉,更誇張的是,兩人投訴過程,公運處拒絕提供影像檔,裁決所也僅採納司機的片面說法,最後僅理賠6000元。
李明賢指出,根據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的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肇事責任幾乎完全採納對公車業者與司機有利的說法,包括公車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以及女乘客「未緊握扶手與欄杆」才是肇事責任,最後判定駕駛和光華巴士無任何肇事責任。
李明賢介入調查才發現疑點重重,不僅司機陳述車速與紀錄器車速不符合,公運處過程中完全幫業者撐腰,不僅多次拒絕提供車內影像,一開始還怪罪當事人「沒有握扶手」必須負最大責任,在取得錄影畫面後,公運處堅持當事人「沒有緊握扶手」,不僅幫業者撐腰到底,還宣稱影片不得公開,如此百般阻撓,實在啟人疑竇。
李明賢也現場公開事發當時影片,根據車內影像,只見盧太太當時正準備下車,一手拿著悠遊卡,另一手扶著欄杆,但卻因緊急剎車反應不及跌倒,而畫面中也顯示,司機當下行車過程戴著耳機,事發後隨即離開座位關心「有要緊嗎?前面緊急剎車!抱歉!」
李明賢續指,鑑定報告稱公車屬於「剎車減速」、「正常行車」,鑑定報告車速是20公里,但調閱影像發現,車行速度達26公里,甚至從路碼錶(車速紀錄表)當時也可能達到30公里以上,裁決所為何僅採納司機的片面之詞,警方談話記錄也依照駕駛的說詞判斷當時的行車時速。
「到底當事人有沒有未緊握扶手與欄杆?」李明賢質疑,公運處一開始不願意提供影像,到底在隱蔽什麼事實?甚至當影像檔呈現當事人握住扶把,公運處官員還堅稱「沒有確實緊握」,他痛罵,「握扶手」與「確實緊握扶手」的差異在哪?根據台北市公車駕駛行車與進離站及搭乘年長作業要點,駕駛必須透過廣播提醒乘客坐穩或緊握扶手,駕駛是否落實嗎?駕駛當時戴著耳機,是在聽音樂還是通話?公運處不用懲處或再行調查?
李明賢進一步指出,據公運處統計最近3年資料,光華巴士在各聯營公車評鑑幾乎每年都是末段班,在民眾申訴部分,109年服務缺失558件、110年579件、111年559件、112年720件,顯見光華巴士劣跡斑斑,如此不良紀錄,難道公運處還要繼續縱容包庇?
李明賢表示,從影像資料發現,駕駛戴耳機違規在先,甚至還緊急剎車,裁決所鑑定報告顯有疏失,公運處一開始拒絕提供影像,甚至在議會下達索資後,仍威脅議員辦公室「若公布有法律責任」,種種不尋常動作,顯見公運處淪為業者幫兇,建請交通局重啟行政調查釐清肇事責任之外,釐清公運處長李昆振、裁決所長蘇福智是否涉及瀆職,所以交出檢舉函送政風處調查。
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常華珍表示,非常遺憾發生這樣事件,10月15日鑒定書出爐,可能有不一樣的意見,依照後續程序可採司法途徑,12月11日已接到地檢署函請提供影像,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感謝李明賢在12月13日要求光華巴士提供所有監視器影像,所以獲得了5個影像檔,交通局會主動提供給地檢署配合調查,盡量協助陳情人,廣泛瞭解事實真相,還給當事人公道。
常華珍指出,過去公車事故常有賠償爭議,所以雙北市政府9月1日要求成立「公車事故賠償爭議諮詢委員會」,成員除了公運處之外,還有法務局、新北市交通局、相關專家擔任代表委員,以外部委員為主,才能更公正客觀合理判斷整個事情原委,給予合理賠償建議,也要求光華巴士必須提到諮詢委員會,也預定在月底召開會議。
針對李明賢質疑,駕駛開車當下可以戴耳機,不用懲處?常華珍表示,會依照《公路法》開罰9000元,並將影像送地檢署參考;而李明賢指控先前被威脅不能提供影像,公運處跟光華巴士有關聯?常華珍說,後續會配合調查,若前面有流程上未到位,感到非常抱歉。
至於為何裁決所只判賠6000元?常華珍回應,鑒定會是由當事人陳述意見後,由委員做判斷跟建議,每位委員都獨立判斷,若當事人對鑒定結果覺得有失公允,可向交通局提出覆議或循法律途徑處理,目前此案已進入法律途徑,事發當時鑑定要先釐清肇責,鑑定結果不符合當事人預期,金額是由公車業者賠償金額。
(出版時間 11:28,影片更新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