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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98家業者違反《勞基法》!壽司郎遭重罰20萬元最高

政治 首都風雲
2025/07/07 17:03
許皓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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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台北市勞動局今(7/7)日公布114年5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8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381萬元,其中台灣壽司郎股份有限公司遭罰20萬元為最高,因未依法給付員工加班工資,全月工作時間超過法令46小時之規定上限,以及休假日出勤未依法加倍發給工資等;勞動局長王秋冬呼籲雇主遵守法律,勿讓開罰成常態。

壽司郎違反《勞基法》,遭重罰20萬元,圖為壽司郎台北中華路店。劉沛妘攝 zoomin
壽司郎違反《勞基法》,遭重罰20萬元,圖為壽司郎台北中華路店。劉沛妘攝

王秋冬表示,114年5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台灣壽司郎股份有限公司(20萬元)、怡通行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1萬元)、翟家玉即大紅豆食品行(11萬元)、台隆賓士汽車股份有限公司(10萬元)、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10萬元)、台隆賓士汽車股份有限公司(10萬元)。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30家(30.61%);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4家(24.49%);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4家(14.29%);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計12家(12.24%);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1家(11.22%)。

王秋冬指出,台灣壽司郎股份有限公司因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平日及休息日延長工時工資,全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46小時之規定上限及休假日出勤未依法加倍發給工資等,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第32條第2項及39條規定,各遭裁處5萬元,合計遭裁處20萬元。

壽司郎未依法給付員工加班工資、全月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資料照片,劉沛妘攝 zoomin
壽司郎未依法給付員工加班工資、全月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資料照片,劉沛妘攝

勞動局表示,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避免一再觸法。

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台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民服務大平台」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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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勞動局 # 壽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