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沈慶京稱「病情嚴峻」求交保失敗! 彭振聲同遭延押2個月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由應女施壓北市府官員,讓京華城獲得20%容積獎勵,不法所得111億餘元。應、沈2人均於8月底遭北檢聲押禁見獲准,由於羈押期將屆滿2個月,北檢22日將應、沈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後,昨先裁定應曉薇延押2個月,沈慶京雖主張自己病情嚴峻,但北院依據醫院函覆,認為他身體狀況沒那麼嚴重,今傍晚裁定將沈與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延押2個月。
沈慶京捐政治獻金目的待查
另外,北檢日前也聲請延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預定本周四提訊柯文哲開庭。
北院裁定延押沈慶京,主要理由是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到案前與同案被告之間有串供事實,且他透過人頭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沈慶京與同案被告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有必要繼續羈押禁見。
至於彭振聲,北院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彭已經承認部分事實,但他與本案共犯間的犯意聯絡、如何分擔犯行等重要事實,有待檢察官釐清,而彭振聲目前仍有「不實陳述」情形,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裁定延押禁見2個月。
北檢指仍有共犯待追查 應、沈恐串證
北檢聲請延押指出,沈慶京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與應曉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共同涉犯圖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目前任職威京集團,沈慶京擔任該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所知的事實,足認其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之共犯尚未到案說明,若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驟升,而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並和沈慶京共犯圖利、洗錢、隱匿犯罪所得等罪,相關共犯和證人間的供述歧異,對於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應曉薇有串證之虞,審酌該集團之間人員關係緊密,若未延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因此向法院聲請延押兩人。
北院昨裁定應曉薇自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理由是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的能力,逃亡原因仍然存在,何況在檢察官後續偵辦過程中,應曉薇為脫免或減輕刑責,可能以自身影響力,與待查的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虛偽陳述,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她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北院綜合以上理由,認為應曉薇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替代羈押,且本案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還有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仍有必要禁止應曉薇接見、通信,因此裁准檢方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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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涉收賄4740萬
京華城弊案主要分為2區塊,一是應曉薇涉嫌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賄款,藉由召開協調會施壓、斥罵台北市府官員,進而促使北市府審議京華城開發案的委員會違背法令,決議讓京華城額外獲得20%建築容積獎勵,容積率從560%增至672%,檢方認定這部分的不法利益高達111.7億餘元,再加上威京集團自購容積移轉30%,最終京華城獲得560%乘以1.5倍的840%史上最高容積率。
弊案另一區塊是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等官員,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甚至收賄。
沈慶京曾戒護就醫動手術
沈慶京從8月30日被收押禁見至今,已3度送醫,他9月5日、13日在看守所因身體不適,被戒護送醫,但當天隨即返院,10月1日又再度因身體不適,甚至出現抽搐狀況被戒護就醫住院,甚至於14日因細菌感染動手術,隔天出院被送回看守所。
北檢日前多次提訊他出庭,他都坐在輪椅上,由法警推下囚車,且身上疑似掛著尿袋,身體狀況看來大不如前。 他的律師越方如曾以他身體狀況不佳為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但本月15日被台北地院裁定駁回。沈慶京提抗告,但高院昨下午裁定駁回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沈慶京雖主張自己病情嚴峻,如不儘快就醫處理,可能造成生命威脅,但台北看守所將他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必要協助,沈慶京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於必要時戒護至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部北醫院)住院、接受治療,而且依據他羈押前定期就診的台大醫院函覆內容,沈羈押前、後所接受的醫療情況並無明顯不同,也都符合醫療常規,且台大醫院及部北醫院的回函都未提及沈慶京病症有生命急迫危險、需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因此駁回沈慶京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