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新制上路!嬰幼兒食品、禽畜內臟、堅果油籽均加嚴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鉛和鎘對人體危害大,三大類食品中重金屬新制7月上路。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第一類是特定嬰幼兒食品加嚴重金屬鉛之限量及增訂鎘之限量;第二類是禽畜內臟類產品,加嚴其鉛之限量;第三類是堅果、油籽類,增訂重金屬鎘之限量。市售產品若不符規定,沒入銷毀,違規業者未改善最高開罰3百萬元。
三大類食品鉛鎘限量新制
衛福部參酌國際管理及風險評估資訊,已於2024年3月28日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主因嬰幼兒為敏感族群所以加嚴管理,禽畜內臟則是國人常會吃的食物,近年來國人食用堅果和油籽比例也變多,所以增訂鎘的限量。
新制規定,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飲品的鉛限量,分別從現行0.05ppm或0.03ppm加嚴到0.02ppm;粉狀幼兒配方食品、液狀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飲品則增訂鎘之限量,分別為0.02ppm、0.01ppm、0.02ppm。鄭維智說明,液狀產品的限量標準比液狀產品嚴格,原因是粉狀產品經過濃縮會含量比較多。
禽畜內臟加嚴鉛的限量,牛羊內臟從0.5ppm下修到0.2ppm;豬內臟從0.5ppm下修到0.15ppm;禽內臟則從0.5ppm下修到0.1ppm。
堅果和油籽增訂鎘的限量,分別為松子0.3ppm、其他堅果類0.2ppm、油菜籽0.15ppm、芥菜籽0.3ppm、亞麻籽和葵花籽0.5ppm、其他油籽(如芝麻)0.1ppm。
業者違規最高開罰3百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自2024年7月1日起,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規定限量,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如有查獲食品業者或產品違反前述相關規定,不合格產品依違反《食安法》第52條規定,直接沒入銷毀;違規業者則依該法第48條規定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300萬元以下罰鍰。
林金富進一步說,接下來會跟地方衛生局合作將新標準列入年度稽查專案項目之一,邊境也會跟後市場採取相同標準,無論進口產品在邊境查驗和後市場稽查的標準都一樣。
鉛影響神經系統降低記憶力
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資料,無論是經由吸入或食入,鉛對人體的影響都是相同的,且幾乎對人體內所有的器官和系統都會有影響。鉛的毒性主要是影響成人及孩童的神經系統。長期暴露會降低學習力、記憶力和注意力,以及手指、手腕或腳踝無力。
鉛暴露會導致貧血和腎臟受損,也會導致血壓升高,特別是中老年人。暴露高濃度的鉛可能嚴重損害大腦和腎臟甚至導致死亡。懷孕中的婦女若暴露高濃度的鉛可能造成流產,男性則會損害生殖器官。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已將無機鉛認定為可能的致癌物質(2A)。
鎘損害肺腎、腸胃、骨骼
吸入高劑量的鎘會造成嚴重的肺臟損害。食入或飲用到含有高劑量鎘的食物或水,會嚴重刺激腸胃,導致嘔吐和腹瀉。長時間地暴露於含低劑量鎘的空氣、食物或水,會造成鎘累積於腎臟並可能導致腎臟疾病的產生。其他的長期影響,則是肺的損傷和骨骼脆弱。美國衛生與人群服務部(DHHS) 認定鎘以及鎘化合物對人類而言是已知的人類致癌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