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遭質疑雙重國籍!發聲明認曾有加拿大護照 「14年前已註銷」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京華城案遭羈押118天,昨凌晨獲台北地院裁定1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不得接觸其他被告及證人,她昨天下午3時許重獲自由,是全案5名獲交保被告中,最晚離開北院的,原因是北院處理她境管事宜時,發現她疑有「兩本護照」,將於31日開庭釐清。不過,應曉薇今下午透過律師莊正發聲明,強調原有的加拿大護照已於14年前註銷。
稱加拿大護照2011年已註銷
應曉薇聲明指出,她1981年隨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擁有該國籍,2010年底當選台北市議員後,就前往加拿大駐台辦事處申請放棄該國國籍,於2011年2月10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發的喪失國籍證明,並於2011年5月10日經台灣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認證,約於14年前已確定無加拿大國籍,加拿大護照已繳回註銷,並無中華民國護照以外的所謂第二本護照。
她強調,依據《國籍法》及內政部函示,擔任民選公職如兼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他國國籍程序及取得證明文件,她完全符合法令規定,已具備擔仼民意代表取得議員資格的必要條件。
應曉薇原名應秀萍
應曉薇表示,她早年曾持當時擁有的加拿大護照以改名前的舊名「應秀萍」進出國境,昨天交保程序延宕,是因為境管單位需與法院確認,才會耗費時間,外界憑空揣測,衍生她有第二本護照的錯誤解讀,與事實不符,且台北地院針對護照疑慮訂於12月31日開庭調查,她與律師將攜帶相關文件前往法院詳細說明。
暴哭「沒貪污」搭保時捷回家
應曉薇昨下午完成辦保手續離開台北地院時,情緒潰堤哭喊:「我沒有做錯事。」、「我沒有貪污。」搭乘保時捷休旅車離去,隨即有媒體報導指她因為疑有第二本護照,才會拖延交保時間,台北地院證實應曉薇確有雙重國籍疑慮,法官下周二(31日)要開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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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民代批應曉薇「欺騙選民」
民進黨市議員林亮君質疑應曉薇曾改名參選是欺騙選民,因為依《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必須在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若媒體報導為真,應曉薇擔任14年議員生涯,都在欺騙北市中正萬華區選民。
向法官喊冤「沒收賄」
台北地檢署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洗錢防制條例》洗錢罪起訴應曉薇,求刑16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指控她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款5250萬元,施壓台北市府官員,促使京華城違法獲得20%容積獎勵。
台北地院26日晚間召開移審庭,應曉薇當庭向檢察官道歉,酸說因為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她「犯後態度不佳」,但她並沒有貪污或犯罪,也沒帶沈慶京見過柯文哲或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我跟柯文哲不熟,跟彭振聲也沒互動」,不能因為不承認自己沒做的事情就被指責。
應曉薇強調民意代表替選民轉達訴求是天經地義的事,她8年前就接受京華城案陳情,直到現在才有人說這是弊案,且決定容積率是行政機關的權責,她沒辦法決定,她也不是起訴書所指收受賄賂賄款的協會的負責人,卻被說收賄,「報告法官,我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