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豪宅惡火釀打火英雄殉職 基層消防員喊話:公務員應納入《勞基法》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新竹豪宅「豐邑晴空匯」5/26晚間發生火警,消防員李詠真、周立鑫命喪火窟,另今年累計7名警察輕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團體今批,今年發生多起警消非自然死亡案例,顯示政府作為雇主,對員工職安與權益保障失職,應讓公務員納入《職安法》保障。勞動部職安署回應,警消工作特殊,政院已決議在《消防法》納入安全衛生專章。
基層公務員喊話納入職安法保障
近期除了兩名消防員殉職,今年已有7名警察輕生、1名書記官過勞死、1名法官輕生。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單位今(28)日發出聲明,表示去年屏東明揚大火案,讓公務人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呼聲受到重視,但政府機關卻推卸責任,今年至今發生多起公務人員非自然死亡案例,顯示政府作為雇主,對所屬人員的職安與權益保障失職。
聲明批評,在警察輕生問題中,長年缺乏雇主責任認知的制度,導致對警察人員心理健康的資源、研究、政策不足,另外,政府對消防員職安訴求,只在《消防法》進行改革,是切割、稀釋政府的責任。
聲明強調,要避免公務員的職安與權益持續惡化,應讓公務員納入《職安法》保障。
聲明也指出,公務員的身份代表的是特別的責任,特別的責任應該伴隨應有保障,但至今公務員連《職安法》的一體保障、組織工會的權利都沒有,呼籲總統賴清德,別再讓公務員做功德,應承諾公務員納入《職安法》。
消防法將納入安全衛生專章
對於警消等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保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組長許莉瑩表示,警消人員的工作較為特殊,由主管機關特別處理較為適宜,先前行政院已決議,要在《消防法》當中納入安全衛生專章。
另外,許莉瑩也提到,消防人員安全衛生相關保障,還涉及人力、裝備、訓練等層面,並非單純納入《職安法》即可獲得保障,消防署預計將提出精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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