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社群媒體新規元旦生效 Meta、Google尚未獲許可證
【編譯黃惠瑜/綜合外電】馬來西亞政府為了打擊網路犯罪行為,去年頒布新規定,要求擁有至少800萬註冊用戶的社群媒體或線上通訊軟體必須申請許可證,這項新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然而,目前馬來西亞僅有2家中國大陸公司取得許可證。
新加坡《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1日報導,在馬來西亞8個主要的社群媒體與通訊平台中,只有兩家已獲得許可證。其它科技巨擘,如Meta與谷歌(Google)旗下的社群平台,仍未獲得許可證。根據社群平台監管新規定,當局可在無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社群平台或通訊軟體的代表,迫使他們揭露私人資訊,並促進對其網絡的監控。
馬來西亞通訊傳播暨多媒體委員會(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MCMC)表示,兩家獲得許可證的公司分別是經營短影音平台TikTok的字節跳動以及通訊軟體微信(WeChat)的擁有者騰訊。
MCMC也表示,Meta公司已經「啟動在該國取得經營平台的許可證過程」,Meta旗下擁有臉書(Facebook)、IG以及WhatsApp。
另一方面,馬斯克(Elon Musk)旗下的X平台以及谷歌皆沒有遞出申請。X表示,馬來西亞的用戶數量沒有達到800萬的門檻。目前MCMC正在確認X的說法是否屬實。
至於谷歌,一名政府官員表示,谷歌在與政府討論時辯稱,YouTube既不是社群媒體也不是通訊軟體,因此不受新規定的限制。
彭博指出,馬來西亞加入澳洲、印度等亞洲政府的行列,打擊線上平台,並追究大型科技公司對非法內容的責任。隨著社群媒體可能左右大眾輿論,澳洲與印度的官員正積極尋找規範社群媒體的方法。
根據MCMC,新的監管措施將有助打擊網路犯罪行為,包括詐騙和網路詐欺、網路霸凌以及針對兒童的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