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羈押第19天!「京華城標準」惹議 毛嘉慶告發賴清德圖利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涉嫌圖利遭羈押,今天是第19天,由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中,柯文哲是否構成圖利的關鍵「容積獎勵」引發爭議,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文傳會前副主委練鴻慶今早到北檢告發,指控總統賴清德2013年擔任台南市長時,與時任都發局長吳欣修「創設容積獎勵」,賴、吳涉犯圖利罪,並要求北檢不要「辦白不辦綠」,「只許清德放火,不准文哲點燈」。
監察院曾糾正京華城案
毛嘉慶表示,今天比照民進黨的「京華城標準」具狀告發賴清德、吳欣修涉犯圖利罪,依據是監察院先前對京華城案的糾正案文,監院認為「容積獎勵應遵守法律保留原則」、「都市計畫法並未授權都委會可以創設、核給容積獎勵」,這也就是現在北檢認定柯文哲圖利的依據,而台南市政府2013年10月2日發布的「擬定台南市東區(「工二」工業區為「商65」商業區、「公83」公園用地、公園道用地)細部計畫案」,與京華城案類似,同樣是自行在細部計畫創設許多容積獎勵項目,包括:「開發時程」、「街廓整體開發」,「斜屋頂獎勵」、「其他經台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認定有助於提升地區環境品質與公益性之事項」等法律無授權事項,都可以得到容積獎勵。
稱吳欣修「賴清德的彭振聲」
毛嘉慶將現任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比喻為「賴清德的彭振聲」,毛表示,因為按照監察院、北檢以及民進黨的標準,賴前市長、吳前都發局長就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明知違背法令」,構成圖利罪嫌。
質疑北檢「選擇性辦案」
練鴻慶則表示,今天到北檢告發賴清德、吳欣修,並非認定他們有罪,而是要突顯北檢選擇性辦案,雙重標準,要辦柯文哲,就也要辦賴清德、吳欣修,如果北檢認為賴清德、吳欣修在台南創設容積獎勵是合法的,那麼辦柯文哲顯然就是政治迫害,當執政黨的打手。
至於台南市府的事務為何向北檢告發,練鴻慶說明,依據《刑事訴訟法》,被告住、居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轄權,而賴清德、吳欣修的住居所都在台北,正是北檢的管轄範圍。
現任總統有「刑事豁免權」
另外,《憲法》規定總統除了觸犯內亂或外患罪,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訴究,也就是說,現任總統有「刑事豁免權」,對此,練鴻慶表示賴清德目前雖有「刑事豁免權」,但吳欣修沒有,不妨礙檢方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也不是檢方雙重標準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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