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清白!銀行經理追債富商含冤亡 遺孀淚訴20年心聲惹鼻酸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富商翁茂鍾曾邀數十名司法官飲宴、打球還送禮,他詳記時、地細節的27本「死亡筆記本」,引爆司法史上最大風紀醜聞,而翁男掌控的怡華實業公司約30年前控告百利達銀行前經理諸慶恩偽造文書,法院一審判諸男無罪,但最後逆轉改判4月徒刑,緩刑3年定讞。諸男於纏訟期間含冤死亡,檢察總長邢泰釗2023年提非常上訴為諸男平反,獲再審機會,高檢署3月27日撤回上訴,諸男無罪確定。遺孀也淚揭這20多年來的心聲。

遺孀悲痛 一度如行屍走肉
諸男的遺孀3月28日發文,今天請高檢署代為公布,她泣訴丈夫剛過世時,每天依舊上班、接送小孩,但就像行屍走肉般生活,她對丈夫傾訴:「你走了已經二十多年,但又好像從未離開過我們。」、「今天的我終於可以挺直腰桿,大聲對女兒說:你們爸爸的人格尊嚴不容冤屈,他值得尊敬。」
諸男遺孀寫道,她只要空閒下來,眼淚就不住地流,回到家就躲在房間哭,因為不敢在公婆面前流淚,怕惹他們也難過,「常常開車回神時,不知所在何處,送小孩上學直到他們喊著『媽媽,學校過頭了』。」
驚覺「不能剝奪孩子的笑容」
她這樣的日子過了好久,直到有天小姑跟她說「不開心的媽媽就會有不快樂的小孩」,她才驚覺不能剝奪孩子的笑容,自此打起精神認真上班,周末假日陪小孩玩,一起學游泳、溜直排輪、騎腳踏車,「每每看到小孩開朗的笑容與自信的臉龐,彷彿看到慶恩向我點頭,提醒我要教孩子像他一樣孝順父母、友愛姐妹、認真負責、熱心公益並奉獻教會」。
諸男遺孀在文中特地感謝邢泰釗檢察總長、張斗輝檢察長、陳佳秀檢察長、黃冠運檢察官、林麗瑩檢察官、理律前所長李念祖律師與眾律師、宏鑑陳美玲律師與同仁、支持憲法救濟的五位大法官、揭發不肖商人並啟動調查的監察委員、為慶恩伸張正義的媒體、和每一位支持幫助者,以及多年來陪伴家屬身旁的至親好友。

諸慶恩冤案起因是法商百利達銀行1995年與怡華實業公司簽約,由百利達台北分行幫怡華處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怡華則以美金1000萬元本票作為擔保。
當時翁茂鍾是怡華執行副總經理,董事長是他父親翁川配,後來金融商品交易產生虧損,百利達憑本票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但怡華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法院裁准百利達若提供1.4億元或或同面額的百利達台北分行可轉讓定期存單,就可繼續執行怡華資產。
偽造文書案逆轉有罪
百利達為了繼續強制執行,銀行業務部協理宋彪、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共同商議決定,以百利達自發自買的可轉讓定期存單作為擔保,並由諸慶恩指示職員填載交易單,交由宋男核決後,簽發面額各1000萬元的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共14張,提交法院,百利達會計部經理潘筱梅也將這筆可轉讓定期存單的財務事項,登載在會計表冊上。
後來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認定諸慶恩、宋男及潘女3人涉犯偽造文書、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將3人起訴,一審台北地院判3人均無罪,但二審改認諸慶恩觸犯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緩刑3年,宋男及潘女仍判無罪。
上訴期間含冤亡
諸慶恩不服二審有罪判決,向最高法院上訴,也聲請高檢署為他的訴訟權益上訴,於是高檢署也提起上訴,不過,最高法院審理期間,37歲的諸慶恩死亡,最高法院針對諸男上訴部分,以「程序不得上訴」為由判決駁回,而高檢署上訴部分,最高法院認為諸男已經死亡,判決不受理。
後來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主張諸慶恩二審被判有罪的偽造文書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上訴三審,因此,「檢方當時的上訴並不合法」,最高法院依《刑訴法》應判決「駁回」,而不是「不受理」。
檢方撤上訴 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審理非常上訴案,認為諸慶恩於案件上訴期間死亡,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調查死亡事實後,可以諭知「不受理」判決,但前提為「上訴是合法的」,既然檢方當時針對偽造文書罪的上訴不合法,最高法院當時應該判決「駁回」才對,不能諭知不受理,換句話說,諸慶恩偽造文書罪被判刑4月,緩刑3年,早在二審就已經定讞,因此最高法院2023年撤銷先前的「不受理」判決,家屬依此聲請法院再審後,全案回復到一審判決諸慶恩無罪的狀態,檢方3月27日撤回上訴,諸男無罪確定。
翁茂鍾2005年涉嫌炒作應華精密科技股票,獲利數百萬元,一、二審均依操縱股價罪判刑8年,但台中高分院2014年改依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判翁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後來翁男因另案被查扣27本記事本,裡面詳載他對百餘名司法、警、調高官送禮、邀宴、約打高爾夫的日期、地點,引爆司法史上最大風紀醜聞,有法官向監察院檢舉翁男疑因關說而獲輕判,檢察總長邢泰釗也認為炒股案審判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但昨遭最高法院駁回。

炒股獲輕判引爆司法關說案
翁茂鍾2005年涉嫌炒作應華精密科技股票,獲利數百萬元,一、二審均依操縱股價罪判刑8年,但台中高分院2014年改依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判翁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監察院事後接獲檢舉,「台中高分院有一件最高法院發回之炒股案重大案件,被告翁茂鍾一直不斷透過本院同事向承辦同仁關說,稱其與石木欽院長多年好友非常有私交,炒股案發回更審是長官在最高法院服務時的精心傑作」。
後來翁男因另案被查扣27本記事本,裡面詳載他對百餘名司法、警、調高官送禮、邀宴、約打高爾夫的日期、地點,引爆司法史上最大風紀醜聞。
服社會勞動竟在警所批佳和公司公文
翁茂鍾另因炒作佳和實業公司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被刑1年定讞,由台北地檢署函請台南地檢署代為執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核准翁男「易服社會勞動」,時數為2196小時,履行期間2年,但翁茂鍾為逃避社會勞動,透過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指定鄰近佳和公司的台南市警察局麻豆分局執行翁茂鍾社會勞動,時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也指示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關照翁茂鍾,負責監督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的副所長楊博賢,明知翁茂鍾多次未到或遲到早退,卻在簿冊上簽章、認證時數,甚至任由翁茂鍾履行社會勞動期間,在官田分駐所批改佳和公司公文。
這件弊案也在司法風紀醜聞爆發後被掀出來,最高法院針對翁茂鍾疏通警方包庇作假簽到記錄,2022年11月依偽造文書罪判翁男1年10月徒刑定讞,他在台南監獄服刑後,今年1月30日獲假釋出獄。
高鐵囂張咆哮列車長
不只如此,翁茂鍾2015年於台北搭乘高鐵到台南,買自由座想升等商務車廂,向黃姓列車長稱自己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友人」要求升等卻拒補票,還當眾咆哮辱罵黃姓列車長三字經,嗆黃「要搞你、弄你」,甚至連傳3封簡訊給鄭光遠投訴,列車長事後怒告,翁茂鍾被依公然侮辱罪判1萬元罰金定讞。
推薦新聞
有片|柯文哲上銬赴北醫手術 苦守恢復室!陳佩琪:主刀醫師是台大前同事
柯文哲水腎「坐輪椅虛弱」開刀!疑這裡塞住了 1情況釀不可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