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簽「未設籍大陸」具結書 警消批:多一項垃圾業務(獨家)
【記者曾伯愷、林志青/連線報導】兩岸關係持續緊張,「亞亞」、「小微」等陸配因拍攝鼓吹武統影片,遭移民署認定違反《兩岸關係條例》,除撤銷其居留許可證外,還驅逐出境。政府也下令清查公務員有無中國大陸籍、領取中國大陸身分證或護照。日前全台警、消人員要求簽署「未在大陸設籍」具結書,面對政府要求,基層警、消反應兩極,有人表示贊同,有人則認為違反基本人權,認為是政治操作手段,「宣誓意義大於實質」,也有人不以為然,認為如同「垃圾業務」,簽一下就完事。

警官認為是政治操作
台北市一名中階警官透露,要求公務員簽下具結書,保證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其實就是政治操作手段」。該名警官認為,執政黨為了向支持群眾表達抗中立場不變,並把親中的人找出來,透過具結書方式達成目的,但這樣的方式,也間接凸顯政府無能,因為政府無法向對岸查詢國人是否有大陸戶籍,才要公務員自己具結。

具結違反基本人權
台北市某中階警官認為,簽下具結書也是違反基本人權的,因為「我不需要去證明,我沒有做過的事情」;況且不寫的人就真的有大陸戶籍嗎?寫的人就真的沒有大陸戶籍嗎?光是這些具結書的列印成本,不知又要砍倒多少顆樹才能完成。

刑事局官警直言 具結形同綠色恐怖
刑事局中階警官無奈表示,具結書明白寫著「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怎麼會要求「現任」公務員填寫具結書?就算是補簽也需要相關行政程序讓一切有所依據。
刑事局中階警官指出,沒簽具結書雖然不會遭懲處,但會被認為是有疑慮的人,甚至還會被造冊列管,接受主管輔導、約談,在這樣情況下,誰敢不簽具結書?這是否也是某種形式的綠色恐怖?

簽與不簽兩難
新北市有官警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規定,公務人員確實不能具有雙重國籍,但這次要求公務員簽切結書,卻是針對中國大陸籍部分,對比近期國際及台海局勢,高度緊張情況下,確實會引人遐想。
官警強調,目前尚未聽說沒簽切結書的公務員,會遭到什麼樣懲處?但以目前情勢來看,如果不簽,是不是變相承認,自己具有中國大陸國籍?或是真具有中國籍身分,那簽完切結書之後,是否就面臨免職處分?這對基層公務員來說很兩難。

警員指具結方式不尊重公務員
另名新北員警則指,對他來說,本身就沒陸籍,自己也沒去過中國大陸,簽不簽切結根本就沒差,他個人是會遵循政策去簽屬切結書,只是覺得這樣的具結方式,很不受尊重。

基層消防:宣誓意義大於實質
一名基層消防員則說,對他來說簽與不簽切結書,並沒有特別感覺。他舉,這就跟「垃圾業務」一樣,每天得執行太多非消防本業的業務,反而更讓人難受,反正只是簽一下就完事,所以他個人已簽具。
不過他覺得,就像業務自評表一樣,具結只是良心勸導,也沒稽核機制,就假設已有陸籍身分證,但簽了具結稱沒有,根本不會有人知道,認為「宣誓意義大於實質」。

基層警:先安內才能攘外
「先安內才能攘外」,有基層不贊同,但有警官大讚說,大多數基層公務員與兩岸議題毫無關係,大家只是安分守己工作,也不會涉及機敏事情,更不可能想捲入政治漩渦,被迫簽切結書,感覺被防範、不被信任,也令人感到不舒服。
有警官認為,國家安全凌駕於個人之上,面對共機、共艦擾台不斷,兩岸軍力差距又甚,又不時以武力恐嚇,面對「恐怖分子」台灣必須先安內才能攘外,才能確保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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