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押禁見!複訊想閃人遭上銬逮補 提審拖13hr躲不過

社會 法庭
2024/08/31 18:23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王良博/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台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涉嫌圖利威京集團,昨遭檢廉搜索住家、辦公室等處,由廉政署訊問12小時後,今凌晨0時40分移送北檢複訊,但柯拒絕夜間偵訊要離開,凌晨2時遭檢方當庭逮捕,柯隨即聲請提審,並在北檢候訊室過夜,今上午10時許與律師到北院出庭,主張檢方逮捕違法,但北院中午裁定逮捕合法,柯被解返北檢後於下午3時許由檢察官繼續複訊,晚間6時許遭北檢聲押禁見。

柯文哲今凌晨被移送北檢複訊。陳卓邦攝 zoomin
柯文哲今凌晨被移送北檢複訊。陳卓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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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律師鄭深元也在柯文哲遭聲押後,前往台北地院的法警室窗口遞交委任狀文件,隨即離開。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遞交羈押庭委任狀。王良博攝 zoomin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遞交羈押庭委任狀。王良博攝

提審抗告案不影響聲請羈押

台北地院收到檢方的羈押聲請書後,會安排時間讓柯文哲的律師閱卷、律見柯文哲,稍晚將決定聲押庭開庭時間。

另一方面,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在提審聲請遭駁回後,隨即表示要提抗告。

對此,高等法院一名資深法官表示,提審抗告案不會影響檢方後續對柯文哲的強制處分,也就是說,抗告案的程序雖然還在進行,但檢方還是可以將柯文哲聲請羈押禁見,而法院審理聲押案若認為有必要羈押柯文哲,仍可裁准檢方的羈押聲請,這些程序不會因為抗告案而停擺。

聲請提審後的流程。台北地院提供 zoomin
聲請提審後的流程。台北地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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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與黃國昌等人靜坐 聲援柯文哲

柯文哲今凌晨被當庭逮捕、聲請提審的消息經媒體大幅報導後,台北市博愛路的北檢門前陸續有挺柯的「小草」聚集,聲援柯文哲,今早與民眾立委黃國昌在北檢前靜坐,民眾黨北市議員「學姊」黃瀞瑩及前立委蔡壁如也到場,為小草打氣。

黃國昌感謝小草的支持,強調「台灣民眾黨絕對不會被擊垮」。先前曾揚言「柯文哲被帶走就包圍地檢」的「館長」陳之漢也現身,向小草們鞠躬致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小草在北檢前靜坐,聲援柯文哲。陳卓邦攝 zoomin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小草在北檢前靜坐,聲援柯文哲。陳卓邦攝
蔡壁如(左)、黃國昌(右)在北檢前聲援柯文哲。陳卓邦攝 zoomin
蔡壁如(左)、黃國昌(右)在北檢前聲援柯文哲。陳卓邦攝
黃國昌(左)、陳之漢(右)在北檢前聲援柯文哲。陳卓邦攝 zoomin
黃國昌(左)、陳之漢(右)在北檢前聲援柯文哲。陳卓邦攝
館長陳之漢在北檢前向小草鞠躬致謝。陳卓邦攝 zoomin
館長陳之漢在北檢前向小草鞠躬致謝。陳卓邦攝

柯文哲遭廉政署訊問12小時 拒北檢夜間訊問

至於北檢今凌晨當庭逮捕柯文哲是否合法的爭議,台北地檢署今凌晨3時許發新聞稿強調,凌晨訊問柯文哲的過程中,柯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可以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柯文哲仍拒絕。

北檢指出,審酌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若未完成訊問程序就讓他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妨害偵查目的,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之規定,當庭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

北檢所稱《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內容為「認有羈押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也就是說,檢察官是因為認為有必要羈押柯文哲,所以才逮捕他,並打算向法院聲請羈押。

北檢指柯文哲想逕自離去 有串證之虞當庭逮捕

根據《提審法》規定,若被法院以外的機關逮捕、拘禁時,若認為逮捕、拘提等拘束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或措施不合法,可聲請提審,由法官審查是否合法。若法院審查後,認為是遭非法逮捕、拘禁者,將由法院裁定釋放。

不過,北院今天上午10時許開庭後,認定檢察官逮捕柯文哲合法。北院指出,柯文哲雖主張檢察官沒有訊問京華城案相關案情,就認定他在京華城案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而聲押,但法官認為柯文哲是經由檢察官傳喚或自行到場,而檢察官也確實有針對京華城案進行訊問之意,檢察官於訊問後主張柯文哲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將他逮捕,並未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北院法官認定檢方逮捕柯文哲的程序合法且有依據,因此今天中午裁定駁回柯文哲的提審聲請,將柯文哲解返北檢。北檢於下午3時許繼續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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