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工以職災身份就醫 可免付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發生工傷別忘省錢!勞工如果上班期間遭遇職業傷病,可由公司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作為「醫療書單」,並攜帶健保卡到醫療院所就診,可減免健保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以及補助住院膳食費30日內的金額,減輕就醫負擔。
勞動部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孫傳忠舉例,小葵在餐廳擔任廚師,因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致左膝撕裂傷,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規定,視為職業傷害,他前往醫院急診,原以健保身分就醫需自付掛號費250元與部分負擔750元,合計1000元,但若持有職業傷病門診單就醫,可直接減免部分負擔750元,僅需自付250元掛號費。
萬一事出緊急,來不及拿到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等「醫療書單」,孫傳忠表示,勞工可先以健保身分看診,並在就醫日起10個工作天內或出院前,持醫療書單、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健保卡,前往醫療院所辦理退費。
他也提到,如果超過10日,無法到醫療院所辦理退費,還是可以在6個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此外,孫傳忠也說,如果因職業傷病,經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保法》規定的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並自行負擔差額者,也可一併申請核退差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