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裸男入住歇業超市! 警到場驚見他正在做這事

社會 突發現場
2024/07/17 13:32
王煌忠 文章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因竊盜遭通緝的鄭姓男子,為逃避警方追查,「入住」西屯區一家歇業連鎖超市,房東透過監視器發現報案,警方摸黑進入屋內,發現鄭男已在該處居住2周,因耐不住酷暑全身赤裸,當下正在屋內剪電線,準備拿去變賣,警方將鄭男依加重竊盜逮補,另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

台中市因竊盜遭通緝的鄭姓男子,闖入西屯區廢棄超商居住並竊取電線變賣,因高溫難耐,全身赤裸。民眾提供
台中市因竊盜遭通緝的鄭姓男子,闖入西屯區廢棄超商居住並竊取電線變賣,因高溫難耐,全身赤裸。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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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六分局15日接獲報案,大墩路上一處空屋遭人闖入,警方開啟大門持手電筒進入,赫然發現55歲鄭姓男子全身光溜溜在屋內閒晃,周邊還散落個人生活器具,已在此居住長達2周,警方近一步清查其身分,發現鄭男因竊盜案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鄭姓男子裸居廢棄超市。民眾提供
鄭姓男子裸居廢棄超市。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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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坦承,為了躲避追查,行經歇業連鎖超市,臨時起意進入暗黑的超市居住,並偷取電線變賣,得手1萬多元作為生活費,因為天氣實在太熱,乾脆脫掉全身衣物,過著原始生活。

據了解,該處原是大型連鎖超市,因業者歇業後變成空屋,近日房東發現疑似有人進入偷電線,於是報警請警方協助查看,不料警員四處搜索,果真發現鄭男裸身在內剪電線,當場將他依加重竊盜現行犯逮捕,另涉竊盜通緝案部分,一併移送台中地檢歸案。

鄭男因竊盜遭通緝,竟將廢棄超市當成避難所。民眾提供
鄭男因竊盜遭通緝,竟將廢棄超市當成避難所。民眾提供

根據《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犯竊盜罪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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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裸男 # 通緝犯 # 高溫難耐 # 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