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桶屍案|酒女狠心殺男友!租廠房水泥封屍 二審判決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神岡區一處閒置工廠,2022年驚爆駭人桶屍案,死者為從事放款的陳姓男子,行凶者竟是在酒店上班的蔡姓女友,不過蔡女到案後否認殺人,一審國民法官依殺人、毀壞遺棄屍體、偽造文書等,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合議庭認定蔡女涉犯殺人罪,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檢警調查,34歲蔡姓女子,於2019年3月4日下午駕駛自小客車,搭載意識不佳陳姓男友返回其母親台中市西區太原路住處,同日晚間8點32分搭載陳男入住台中市西屯區某汽車旅館後,在台中市某處以不詳方式,殺害陳男致死,蔡女為避免屍體腐敗發臭導致殺人情事曝光,3月14日以月租1萬2000元承租台中市神岡區大洲路廠房。
蔡女租下廠房後,在同年3月16日至19日間,陸續購買水泥攪拌器、方型普力桶、白色塑膠桶及手套,訂購防水滲透深藍色保潔墊、透明夾角大塑膠袋等,於同年3月24日上午,在廠房內將陳男屍體由內而外順序包裹共6層,再搬入普力桶,將攪拌完成水泥漿灌入普力桶覆蓋屍體。
檢警發現,蔡女殺害陳男後,從3月5日下午3點56分起,使用陳男手機LINE帳號,傳送訊息給陳男女兒,營造陳男躲避他人討債不能返家情境,另外蔡女以電腦打字繕打和解書,並於該和解書立書人乙方欄,偽簽陳男署名,用以表達兩人就彼此債務糾紛達成和解假象。
二審合議庭認為,蔡女除坦承租用廠房及購買水泥攪拌器等物外,就殺人等犯罪均否認,然審酌蔡女為陳男失蹤前最後相處之人,陳男失蹤後手機基地台與蔡女所有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顯係蔡女持有冒用;且陳男若是自然死、意外死或病死,蔡女並無隱瞞必要,而蔡女卻刻意隱瞞被害人死亡事實,除積極隱匿屍體外,還刻意冒用被害人手機與被害人家屬訊息聯絡,營造被害人尚生存之假象,足認陳男遭蔡女殺害。
合議庭審酌蔡女僅因與陳男間金錢、感情糾紛,於殺害陳男後,盜用其手機與陳男家屬聯繫,冒用陳男身分,向陳男胞妹要求交付先前積欠陳男債務而簽發之本票,且偽造與陳男間和解書,甚且承租神岡區廠房,以水泥封屍,犯罪手法惡性重大,案發迄今否認殺人犯行,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賠償。
合議庭認為,一審國民法庭審酌以上諸情,以其犯殺人罪判徒刑18年,褫奪公權10年;又犯損壞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電信法,處有期徒刑3年;又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6月,均屬合法妥適,應予維持,駁回蔡女上訴。全案仍可上訴三審,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