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虐骨折被安置!2歲童返家又遭狠父虐打「胃破裂慘死」 母也出手竟輕判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令人髮指!台南一名殘忍父親,去年對2歲兒子綑綁雙手施虐,動輒沖淋冷水,或拍擊後腦勺、持熱熔膠條打手腳,還揪住領口將人伸至窗外,揚言丟下樓,甚至以水管插入肛門灌水,凌虐兒子致死。離譜的是,生母竟也冷血不制止,還曾出手,涉及故意傷害兒童罪,台南地院一審判生母處有期徒刑2年,南市府不服刑度過低,提出上訴,但遭台南高分院駁回。至於生父仍由一審法院審理中。
男童曾遭生母2度虐待遭安置
這名謝姓男童於前年4月未滿1歲時,便遭到生母2次虐待,小腿骨折送醫,經社會局緊急安置,直到去年7月剛滿2歲,安置期結束後,才回到父母、3歲姊姊身邊,一家四口長期投宿飯店,不料3個月後竟被生父打到胃破裂,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到院時已無氣息。
據悉,男童生父33歲陳男無業、35歲生母謝女為板模工,二人辯稱,孩子跌倒大哭,他們帶去浴室泡澡,不料再次進入後發現孩子浮在水面昏迷不醒,趕緊抱往醫院救治。經檢警調查後戳破謊言,懷疑故意傷害兒童致死,向台南地院聲押獲准。
案經審理後,謝女主動供出陳男殘忍行徑,據院檢調查,男童曾被生父被拍打後腦勺4次、彈橡皮筋4次、熱熔膠條打手腳4次,以及帶到廁所沖淋冷水5次、遭捏生殖器至少1次,還曾被水管插入肛門並灌水至少2次,全身包含擦傷、瘀傷、燙傷以及新舊疤痕,顯見遭長期凌虐。
謝女也坦承曾對兒子綑綁雙手手腕4次、搧臉頰2次,涉犯《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一審遭判2年有期徒刑。南市府具狀請求上訴,主張謝女未積極阻止陳男施虐,從未帶兒子就醫,還藉故拖延社工訪視,過去曾有8次虐待子女遭通報,原審竟認其有彌補過錯之悔悟心意,原判實有過輕,請求撤銷,做出加重刑度之判決。
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市府上訴,認為謝女未能盡到保護孩子義務,固有不該,然兼衡坦承犯行,並清楚供述陳男暴行,容見其有彌補過錯之悔悟心意,基於行為責任原則,量刑2年尚屬妥適,並無逾越法定範圍或有偏執一端或失之過輕等與罪責不相當之不當情形。
高分院指出,陳男有吸毒惡習、有暴力傾向,不事工作,全家生計僅靠謝女工作始得勉強餬口。案發時,謝女因外出不知小孩如何遭到凌虐,未曾想到因而發生憾事,亦感到非常愧疚。二人所犯之罪名、法定刑度均不相同,就共同部分之罪責,也應有一定區隔,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高分院表示,至於被告有6次虐待另名子女,則非本案起訴之犯罪事實,本院自亦難以此作為加重被告罪責之量刑因子。綜上,上訴請求再加重被告刑度云云,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推薦新聞
碧潭溺斃2幼女!冷血陸配淚訴「沒地方去」 在看守所抄心經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