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波波醫告考選部賠180萬敗訴 這前提會撤消他醫師證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波波醫師爭議延燒,曾有一名詹男持國外學歷返台參加國考,在學歷採認這關兩度遭判定不具應考資格,卻鑽行政訴訟法漏洞成功參加國考並及格,詹男反告考選部要求賠償180萬元,法院判決他敗訴,認證不具應考資格。然而詹男現已取得醫師證書,除非考選部先撤銷他的國考及格證書,衛福部才能收回醫師證書。
波波醫鑽法律漏洞闖關參加國考
詹男於2017年10月進入波蘭盧布林大學就讀,2021年5月畢業,修習期間合計3年7個月28天,他返台申請以「4年制學士後醫學」國外學歷報名參加國考。然而,考選部醫師牙醫師考試審議委員會依據「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兩度開會審議決議詹男不具備應考資格。
沒想到詹男依《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2項規定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暫時准予他參加國考,詹男考試及格取得醫師證書,後續完成實習取得醫師執照,據悉目前在台北某醫院任職。
詹男卻反告考選部2022年不讓他參加國考是違法的處分,主張被耽誤1年才通過醫師考試,向考選部求償180萬元,不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詹男敗訴,考選部於法有據,詹男確實不具應考資格。
衛福部撤銷醫師證書有前提
但詹男目前已取得醫師執照,是否可依當初不符參加國考資格,撤銷他的醫師執照?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衛福部是根據考選部提供的國考及格名單去製發醫師證書,如果詹男仍持有考選部發給的考試及格證書,衛福部就認為考選部已經完成審核。
劉玉菁說,衛福部發出醫師證書的要件是國考及格,除非考選部先撤銷詹男的國考及格證書,衛福部才會連動撤銷醫師證書,若考選部沒有撤銷詹男的國考及格證書,衛福部無法撤銷他的醫師證書。
劉玉菁強調,2022年《醫師法》修法後,九大地區202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者雖然免經「學歷甄試」,但還是要先通過「學歷採認」才能參加國考。
國外學歷有11種情形不採任
衛福部、考選部和教育部共同訂定「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國外畢業學校須為教育部已列入參考名冊者,修業年限方面:醫學系、牙醫系均需達6年以上,學士後醫學系4年以上。課程內容須含基礎醫學及臨床醫學且達一定時數。
國外學歷有以下11種情形之一者,不予採任:(一)經函授方式取得。(二)各類研習班索取得之修課證書。(三)未經註冊入學及修業,僅以論文著作取得博士學位。(四)名譽學位。(五)非使用中文之國家或地區,以中文授課所頒授之學歷。
(六)未經教育部核定,在我國所設分校、分部及學位專班,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在國內招生授課取得之學歷。(七)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學歷。(八)未提供完整醫學訓練課程,包括安排臨床實習課程。 (九)非經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十)該國政府對我國同級同類學校之醫學學歷未有「對等承認」。(十一)不具應當地國醫師職業應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