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簡化年報22項應記載事項 明年上市櫃公司年報可瘦身1/3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金管會推動精簡年報方案與國際接軌,並配合國內實務運作,精簡結果出爐,上市櫃公司可刪除16項應記載事項、開放6項資訊可於股市觀測站索引,合計簡化22項,約可減少年報近3分之1篇幅,有助減輕編製的作業負擔,法規修正完成後,上市櫃明年申報今年報起即適用年報精簡新制。
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精簡年報作業內容包括刪除事項包括:第9條公司簡介;第10條公司治理報告中有關組織系統、公司治理守則及規章之查詢方式、公司及其內部人員受處罰資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財會主管等辭、解任情形彙總表;第11條有關股東結構、股權分散情形、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等資訊;第18條營運概況中有關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及銷售量值表;第19條財務概況;第21條有關子公司持有,或處分公司股票情形。
考量部分年報資訊如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金管會開放內部控制聲明書、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的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等,可以透過查詢索引方式查詢,也就是說不用在年報中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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