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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創企業比詐團可悲」! Lawsnote創辦人遭判4年賠1億:我做了什麼? 

「建新創企業比詐團可悲」! Lawsnote創辦人遭判4年賠1億:我做了什麼?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有法學版google」之稱的Lawsnote七法公司,被控以爬蟲程式抓取國內資深法學搜尋系統業者法源公司30多萬筆法規沿革、內容、附件,作為Lawsnote資料庫內容營利,並以較低費用爭取客戶,遭法源公司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著作權法》判七法創辦人郭榮彥、謝復雅4年、2年徒刑,並與七法連帶賠償法源1億餘元,判決在法律圈引發震撼。 Lawsnote創辦人郭榮彥27日晚間也在臉書發聲感嘆,「原來在台灣建立新創企業,比詐騙集團還可悲」,刑度可比安博盒子嚴重性、賠償金遠超過違法的伴唱機和盜版軟體,「我很想知道我做了什麼?需要遭受到這樣的懲罰」。
12家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新增三不「不得簽空白本票」 9月上線

12家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新增三不「不得簽空白本票」 9月上線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金管會規劃分三階段將符合一定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參酌民間團體建言,增訂融資租賃公司不能讓消費者簽具空白本票、未經金融消費者同意或授權,不得填寫契約文件、繳款遲延不得同時併收賠償性違約金與遲延利息,預計9月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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