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施打非法禽流感疫苗!來源曝光 檢揭恐怖後果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薛姓男子和林姓女子等人共謀,從中國大陸走私禽流感疫苗來台,販售給養殖場施打禽隻,還向屠宰場購買血清,擅自添加鴨肝精、抗生素等物體擅自製作增加抵抗力的動物用藥,屏東地檢署年初發動搜索,在薛男住處查獲重組禽流感疫苗445瓶及疑似家禽血清60瓶、非法疫苗60瓶及施打工具等,近日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將薛男等4人起訴。
薛、林、蔡三人分工買賣非法禽流感疫苗
檢方查出,薛(40幾歲)、林(70幾歲)、蔡(40幾歲)三人得知坊間養殖場禽畜有使用禽流感疫苗需求,竟私下共謀販賣自中國大陸走私來台的疫苗,並自去年3月起至同年5月止,由薛男、林女兩人向郎男(50幾歲)購買數量不詳的禽流感疫苗,並存放在薛男屏東縣住處內。
由於薛等人查價發現,李姓遭通緝男子,具有更便宜價格的禽流感疫苗,自去年5月起,由林女出資,薛男負責向李男叫貨,由蔡女與李男面交、搬運,三人分工進貨,每月購入約100瓶,持續購入禽流感疫苗。
薛男等三人取得禽流感疫苗後,分別於去年6月至今年1月間,將該等疫苗施打於屏東縣竹田鄉、潮州鎮、萬丹鄉及崁頂鄉等五處養殖場之禽隻,每次分別得手5000元至4萬6000元不等價金,共不法獲利8萬7000元。
不僅走私、施用禁藥還製造血清偽藥
不只如此,薛、林二人明知製作動物用藥,須符合製造許可證之內容,未有符合即屬偽藥,卻於今年1月23日前某日,至某屠宰場購買血清,將之分離出血塊,並添加鴨肝精、抗生素、葡萄糖等物,擅自製造含有活菌、用於注射動物增加抵抗力之動物用藥品,並以此血清施打於不詳養殖場。
薛男冰箱私藏445瓶禽流感疫苗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陳昱璇去年指揮刑事局偵八大隊第五隊、屏東縣警局刑大隊、里港分局、雲林縣警局刑大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這起違法輸入及販賣非法禽流感疫苗案,分別於今年1月及3月對薛男等人住家執行搜索,在薛男家冰箱中,查獲大量疑似禽流感疫苗共445瓶,據了解,每瓶疫苗約250cc,如未稀釋每瓶可供施打500隻家禽。
3月27日,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薛男涉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製造動物用禁藥及販賣動物用禁藥兩罪,且罪嫌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共犯、湮滅證據之虞,當下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近日裁定薛男延押。
檢方並於近日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販賣動物用禁藥罪嫌起訴薛男等4人,最重可處5年徒刑,併科450萬元罰金;另外,薛男、林女還涉及製造動物用禁藥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併科450萬元罰金。
施打非法疫苗恐讓病毒變異
檢方指出,重組禽流感病毒(AIV H5+H7)成分之疫苗,具有預防、治療動物疾病之效果,不過,若非法施打含有重組禽流感病毒成分疫苗,極易導致國內家禽病毒變異及擴散,甚而轉變為人禽共通之傳染疾病,恐危害國人健康甚鉅,因故我國目前防疫政策仍禁止對禽隻施打禽流感疫苗,且含有重組禽流感病毒之疫苗屬動物用藥,凡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擅自輸入者,即為動物用禁藥,不得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