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首簽准死刑令想什麼?鄭銘謙這樣說 駁斥槍決救賴政府民調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絞殺前女友與母親的死囚黃麟凱,昨晚10時2分遭槍決伏法,簽准執行令的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早受訪強調,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而黃麟凱犯案手段非常兇殘,惡性嚴重至極,是「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犯行」,先前審判過程也合乎憲法法庭所指示的最嚴密審判程序,此次依法執行死刑非常嚴謹審慎且實現正義。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則否認這次槍決是為了救賴政府民調,強調絕無政治考量。
鄭銘謙:槍決時間、對象無特殊考量
至於這次執行死刑的時間點和對象,鄭銘謙說:「完全沒有特殊考量,完全尊重最高檢察署審核非常上訴個案的標準執行。」意指法務部是依照最高檢察署審核結果,認定黃麟凱沒有任何不得執行死刑的法定事由,且黃男沒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等救濟程序。
記者問鄭銘謙,昨天是他第一次簽死刑令,審酌過程中有無任何考量或感想,但鄭銘謙不願透露個人想法,僅說:「審酌中有沒有任何想法,依法執行,尊重最高檢對於個案的非常上訴審核來執行,沒有其他任何的考量和預設立場。」
記者又問鄭銘謙,昨天行刑過程是否順利,但他要趕去主持上午10時的法務部轄下首長交接典禮,指示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回答這問題。
法務部:槍決無預定執行時間點
黃謀信受訪僅說,行刑過程由高檢署檢察官偕同法醫師及法警,依照《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執行死刑程序。
至於外界認為法務部原定執行時間是昨晚9時,卻拖到10時2分才開槍,疑似有狀況導致延遲,對此,黃謀信表示過程中不可能預判執行的時間點、哪個時間執行,整個執行是完全依照執行檢察官就相關程序進行,沒有所謂「預定執行時間點」的問題。
黃麟凱遺言內容不公開
記者詢問黃謀信,黃麟凱是否有交代遺言?打了第一針麻醉劑之後是否沒有完全昏迷?黃謀信表示,按照《監獄行刑法》規定,死刑受刑人在執行前可以留遺言,所以執行檢察官會依法讓受刑人留言,但留言內容是不能公開的。
至於剩下的36名死囚,有誰符合執行死刑標準,黃謀信說:「其他36名死刑犯,依照113年憲判字第8號見解,必須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照憲判字相關規定來審核,目前法務部尊重最高檢、檢察總長相關審核,一切要等檢察總長審核完畢,如果有受刑人不符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法務部後,本部才會依法接續處理。」
外傳30死囚的判死「評議簿」遺失
有記者追問,外傳有30名死囚過去被法院合議庭判死的「評議簿」,已因保存期限過期而找不到,也就是說,現在難以確認當時是否「一致決」判死,這是否會影響最高檢察署的審核?
對此,黃謀信說,相關評議簿有沒有一致決,還是要由最高檢、檢察總長審核、調查,所以評議簿是否一致決、評議簿是否不見了,必須由總長作最後審查。
法務部否認槍決為救賴政府民調
另外,關於這次執行死刑的時機,有記者問黃謀信,是不是要拯救賴清德政府的民調,黃謀信否認說:「法務部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死刑規則》來執行,這是一個刑事執行案件,絕對沒有所謂政治考量或政治因素,法務部一貫立場是按照法律、按照憲法判決意旨來執行。」
關於民間團體昨晚在槍決執行前呼籲「槍下留人」,並表示已為黃麟凱聲請非常上訴,記者詢問法務部回應,黃謀信僅表示,有無請求非常上訴,要由最高檢依法審酌是不是有請求非常上訴的事由。
相關新聞
槍決過程|黃麟凱伏法神色凝重!最後一餐只吃幾口留遺言 麻藥打2針才昏迷
等了12年!黃麟凱槍決隔天女兒冥誕 死者父「惡人有惡報」淚謝司法還公道
法務部長鄭銘謙昨早批准槍決令!過程曝光 36死囚恐還有下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