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周末精選|黃麟凱槍決、30死囚現生機! 法界揭馬國女大生兇嫌死刑定讞機率

社會 法庭
2025/01/18 07:00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死囚黃麟凱16日晚間執行槍決,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法務部長首次簽准死刑執行令,對於外界質疑槍決時機敏感,懷疑有政治考量,法務部嚴正駁斥,強調是經最高檢察署嚴密審查是否符合去年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認定均無非常上訴要件才執行,是依法行政、彰顯司法正義。據了解,剩下的36名死囚最高檢仍在審查中,至少有30死囚有機會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此外,恰巧執行槍決前1天,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的兇嫌梁育誌被高雄高分院處死刑,外界原本預料梁男上訴最高院未必死刑定讞,但槍決黃麟凱是否讓梁男判死定讞機率增加?一名資深法官分析關鍵。

分享 連結 下載App
黃麟凱(右圖左,翻攝臉書)槍決後,台北看守所執法人員燒紙錢(左,梁建裕攝)。
zoomin
黃麟凱(右圖左,翻攝臉書)槍決後,台北看守所執法人員燒紙錢(左,梁建裕攝)。

憲法法庭限縮死刑適用範圍 

憲法法庭去年9月針對死刑作出合憲性解釋,卻「限縮死刑適用範圍」,也就是對未來判死設下重重關卡,包括須故意殺人且犯罪情節達到最嚴重程度、各級法院合議庭一致決定判死、被告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死刑案件的第三審也應適用強制辯護,並經過言詞辯論程序,須符合上述要件才能判死刑。

最高檢察署隨即組成死刑案件救濟審查小組,審核定讞的37名死囚是否符合非常上訴要件。就在各界認為憲法法庭的釋憲形同宣告實質廢死後,法務部16日槍決性侵絞殺女友及母親的死囚黃麟凱,引發社會震驚。

大法官去年9月在憲法法庭宣判死刑釋憲案。資料照片 zoomin
大法官去年9月在憲法法庭宣判死刑釋憲案。資料照片

黃麟凱性侵絞殺女友 無辜母親也慘死

32歲的黃麟凱2013年盜領王姓前女友帳戶的20萬元被發現,2013年9月入伍後,不滿王女不念舊情追討款項,甚至找上黃母要錢,自覺愧對母親,惱羞成怒起了殺機,同年10月1日晚間戴頭套、手套及襪子,拿著過去陪王女搬家留下的備用鑰匙潛入王家,準備殺害王女。

黃麟凱經過王女母親房間,認為王母瞧不起他生長於單親家庭,過往對他冷淡,臨時起意拿繩索勒斃王母,隨後等王女下班返家,綑綁性侵,再拿童軍繩勒斃,為湮滅證據,還幫王女更換衣物,再偷走1萬元現金,將相關證物打包,躲到頂樓藏匿。

黃麟凱歷審都遭判死刑,判決認定他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罪責至重,已達罪無可逭程度,除使被害人無辜喪命,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哀痛與天倫夢碎,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2017年判他死刑定讞,直到16日才槍決,讓死者父親淚謝司法還公道。

相關新聞等了12年!黃麟凱槍決隔天女兒冥誕 死者父「惡人有惡報」淚謝司法還公道

廣告
黃麟凱槍決後,接體車駛入看守所。林志青攝 zoomin
黃麟凱槍決後,接體車駛入看守所。林志青攝

法務部在槍決黃麟凱後,說明最高檢是依照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規定,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8之判決意旨,經過嚴謹審核程序,認為黃男涉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符合《兩公約》所稱「最嚴重犯行」。 

而且本案刑事程序進行,終局確定判決確實符合憲法判決所揭示的意旨,也就是辯護人應到庭辯護、經過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以及其他憲法最嚴密之法律保障,加上判決並無其他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檢認為此案沒有應提起非常上訴的情事,黃麟凱也沒有聲請再審等救濟程序,並排除黃男精神喪失、心智缺陷,精神障礙等狀況,因此呈請法務部,經法務部死刑審議小組審核後,送交部長鄭銘謙批准死刑令。 

相關新聞槍決過程|黃麟凱伏法神色凝重!最後一餐只吃幾口留遺言 麻藥打2針才昏迷

法界分析槍決黃麟凱是否增加梁育誌死刑定讞機率

由於黃麟凱執行槍決的前一天,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的梁育誌被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處死刑,也是憲法法庭釋憲後的判死首例。法界研判,雖梁育誌一、二審也都被判死刑,判決後續要獲得最高法院支持,仍有不少變數及關卡,畢竟最高法院針對殺人案,除考慮犯罪是否具計畫性,還有被害人數多寡,作為是否量處死刑的重要參考因子,即使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仍須審酌是否符合普世人權價值,才能判死。

相關新聞死刑釋憲後首例!性侵勒斃馬國女大生冷血動機曝 梁育誌更審判死刑

不過黃麟凱槍決後,是否可能改變氛圍,增加梁育誌未來被最高法院判死定讞的機率?一名資深法官分析指出,關鍵在於「法官的價值觀」。

他舉例說,最高法院有些合議庭對於前審判無期徒刑的案件,總是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遇到前審判死刑上訴案,就是撤銷發回,原因就是有些法官打從心裡不願判死,當然也有所謂「下手重」的法官,可能對梁育誌投下死刑票,也有「中間派」法官,並無特定立場。

不過,這名資深法官認為,由於釋憲意旨要求必須「一致決」才能判死,若要最高法院合議庭5位法官都認為梁育誌應判處死刑,機率其實不高,另外,也要考量黃麟凱是性侵殺害女友、殺害女友母親,2人喪命,而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被害者為1人,兩案的量刑基礎不盡相同。

兇嫌梁育誌(左,翻攝梁男臉書)預謀隨機性侵擄殺女大生(右,翻攝畫面)遭判死刑。 zoomin
兇嫌梁育誌(左,翻攝梁男臉書)預謀隨機性侵擄殺女大生(右,翻攝畫面)遭判死刑。

30死囚現生機 評議部銷毀無法確認死刑是否「一致決」

黃麟凱被槍決後,剩下的36名死囚應否獲得非常上訴機會,也有爭議,原因是憲法法庭去年的死刑釋憲判決意旨,要求審理相關個案的合議庭法官必須「一致決」才能判死,但記錄法官投下贊成或反對票的「評議簿」保存年限是10年,據最高法院統計,有30名死囚的評議簿已被銷毀,不過,一名知悉最高檢察署審查情況的法界人士說:「這不是問題,評議簿找不到,最高檢就視為合議庭不是一致決,檢察總長可依此為死囚提非常上訴。」

這名法界人士指出,外界質疑評議簿不見了該怎麼辦,其實這對最高檢察署來說,並非審查時的難題,因為依據死刑釋憲判決意旨,如果發現當年判處死刑的評議簿由於保存年限等因素而找不到,必須作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也就是視同「非一致決」,依據憲判意旨,「非一致決」不能判死刑,所以找不到評議簿可構成檢察總長為死囚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

實際上,這樣認定可省去最高檢察署不少麻煩,因為如果由於評議簿找不到,去向若干年前判死的合議庭成員確認他們當年是否投了死刑票,會衍生爭議。法界人士說:「姑且不論當年的合議庭成員現在是否仍在職或在世,就算找到了人,他們的記憶是否真確?會不會因為各種因素而說謊?這些都是不確定因素。」

推薦新聞法務部長鄭銘謙昨早批准槍決令!過程曝光 36死囚恐還有下一槍

至於是哪30名死囚的評議簿已被銷毀,這名法界人士不願透露,僅表示:「死囚當中有不少人是20、30年前就陸續被歷審判死,例如邱和順,往這方面去思考就對了,但實際狀況還是以最高檢審查結果為準。」

犯下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分屍案的邱和順,從1988年遭逮捕羈押,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已35年,是被關押最久的死囚。

另外,死刑釋憲意旨要求法院開庭時必須經過「言詞辯論」才能判死,關於這個審查要件,該名法界人士說:「這也不難處理,因為最高法院先前都是書面審,2012年12月才開始有言詞辯論,原因是『以示慎重,並彰顯司法對生命的尊重』,以這個時間點為區隔,不難分辨哪些死囚的案件當年在最高法院欠缺言詞辯論程序,以此作為是否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

據了解,最高檢察署是逐案審查37名死囚是否符合提起非常上訴的要件,目前只完成昨遭槍決的黃麟凱一案,其餘36案的結果近期會陸續出爐。

推薦新聞黃麟凱伏法!剩36死囚一次看 唯一女死囚1原因不得槍決

下載知新聞APP

⭐️ 即刻下載《知新聞》App!免費!

廣告
知新聞年度報導
# 馬國女大生 # 梁育誌 # 死刑 # 釋憲 # 大法官 # 曾文彥 # 真理佛堂 # 性侵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