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精選|還原三峽車禍3死12傷!肇事翁、12歲童仍昏迷 真相未明檢警追肇因
【記者曾伯愷、林志青、丁牧群/新北報導】新北三峽78歲老翁余文正,本月19日下午4時許開車在北大國小前衝撞,釀3死12傷悲劇,其中10人還是學童,嚴重死傷引發社會震驚,目前仍有8名傷者住院治療,包括余文正和命危救回的三峽國中12歲女學生。余文正於事發後遭起底曾有車禍黑歷史,衝撞北大國小前,就在前一路口擦撞分隔島、撞後車再加速逃逸,被質疑有「路怒症」。不過他因車禍昏迷至今,仍在加護病房治療,無法製作筆錄,肇事原因不明。
檢警根據他的行車路線和行車紀錄器,初步研判他因年事已高加舟車勞頓釀禍,事件也引發各界效應,交通部擬修法下修高齡駕駛換照年齡、新北市交通局會勘車禍現場,也將設置行人優先區。《知新聞》為讀者整理事發過程和偵辦進度及相關效應,讓讀者一次了解。

事發經過
整起事件發生在本月19日下午4時許,余文正開車在北大國小前暴衝,沿路先擦撞一輛腳踏車,再撞飛停等在國成街與國光街口的3輛機車,及經過路口的學生跟行人,接著高速駛入復興路132巷,撞上過馬路的3名學生,直到撞上復興路中央隔島才停下,衝撞距離超過160公尺,釀成3死12傷。
現場猶如人間煉獄慘不忍睹,多名學生倒地不起,有學生幫著受傷同學按壓CPR、有診所護理人員飛奔趕抵現場協處,還有熱心民眾協助搬運,路過的民間救護車也前往協助傷者送醫,共計4人當場無生命徵象、11人輕重傷,緊急送醫後,其中1名命危12歲女童救回,共計3死12傷。


3死12傷名單 命危救回女童仍昏迷
15名死傷者中,包含10名學童,2名死者為三峽國中女學生,另1名死者則是準備到國小接小孩的洪姓女子,8名受傷學生中,其中1人為5歲幼稚園學童。截至今天仍有8人住院。
8人仍住院 2人在加護病房
編 號 | 姓 氏 | 性 別 | 年 齡 | 傷 勢 情 形 |
1 | 李 | 男 | 13歲 | 骨折、頭部撕裂傷/加護病房,5月23日轉普通病房 |
2 | 廖 | 女 | 14歲 | 頭部受傷/加護病房,5月23日轉普通病房 |
3 | 吳 | 女 | 47歲 | 出院 |
4 | 吳 | 男 | 55歲 | 輕傷(普通病房) |
5 |
張 |
女 | 13歲 | OHCA(恢復生命徵象,仍靠維生系統維持)/加護病房 |
6 | 劉 | 女 | 14歲 | 骨折、擦傷、撕裂傷/5月22日轉普通病房 |
7 | 洪 | 女 | 40歲 | 死亡 |
8 | 余(肇事者) | 男 | 78歲 | 二次手術,加護病房觀察 |
9 | 陳 | 女 | 15歲 | 擦傷、肢體受傷/出院 |
10 | 李 | 男 | 14歲 | 擦傷、肢體受傷/普通病房 |
11 | 林 | 女 | 15歲 | 肢體受傷/普通病房 |
12 | 劉 | 女 | 13歲 | 死亡 |
13 | 黃 | 男 | 5歲 | 臉部紅腫/5月19日出院 |
14 | 吳 | 女 | 12歲 | 死亡 |
15 | 林 | 女 | 57歲 | 出院 |

其中不幸死亡的洪姓女子,和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她當天騎車要去接就讀小六的女兒,卻遭撞命危送醫不治,女兒放學等不到媽媽,告訴老師「媽媽要送我補習,從來不會遲到」,就讀國中的哥哥前往現場,一度想衝入封鎖線遭阻,一句「那台黃黑色的機車是我媽媽的」,令目擊者鼻酸。

余文正則因胸腹腔內出血、臟器受損、大腿骨折、腸道破裂,進行兩次手術後,目前仍昏迷,持續在加護病房進行治療,警方也前往醫院確認其狀況,若清醒可訊問,檢警不排除赴醫院就訊。
至於一度命危被救回的12歲張姓女童,因創傷性腦損傷仍昏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父母也帶著愛女的衣物返車禍現場淚喊「寶貝,快回醫院治療」!
駕駛背景和黑歷史遭起底
肇事者余文正送醫昏迷,身分也隨之曝光,過去曾獲模範父親、曾任大同公司高管派駐英國倫敦,還是大同大學公益監察人,里長指他熱心、擔任環保志工。但案發隔天余男肇事前的畫面曝光,原來在北大國小暴衝前,就先在前一個路口擦撞分隔島、倒車撞後車,隨後一路加速逃逸,在北大國小校外暴衝釀禍。
余文正也被發現5年前曾開車衝上人行道,撞毀水泥護欄,險撞一名推嬰兒車的母親,5年有7次違停,甚至有自稱余男前同事爆料,他開車就變了一個人,網友質疑他有「路怒症」,蓄意衝撞。

不過余妻透露,丈夫5年前是因「誤把油門當剎車」,且當天丈夫要從苗栗老家返回三峽,沒想到就發生車禍。

檢警查出肇事翁行車路線 下三峽交流道曾到公園休息伸懶腰
檢警調閱監視畫面及勘察余男行車紀錄器,還原他當天的行車路線,發現他於19日中午近1時左右,打電話告知老婆,要從苗栗老家開車北返,隨後便開著車從國道三號高速公路一路往北方向直行,沿途在車內撥放輕音樂,全程沒有說話或咒罵。
據了解,余男途中短暫在關西休息站休息約半小時,還買了一家知名粉圓冰再開車北上,下午3時40分左右,從國道下三峽交流道,順著復興路往三峽方向直行,不久左轉駛入學成路,將車輛臨停龍恩公園國際二街的雙黃線。
知情人士分析,余文正疑因長時間開車,身體已略感疲累與不適,才沒直接開車回家,而是把車停在公園旁按下車上警示燈,緩步走下車進入龍恩公園,在公園伸懶腰走動走動,短暫停留約10分鐘,上車準備開回家。孰料行經國成街、國慶路、學成路三叉路口,正準備左轉國慶路回家,卻不慎自撞分隔島,余文正疑似過於慌張往後倒車,卻因暴衝推撞到後方汽車,但他沒下車查看,反加速油門逃離,左轉往國成路方向逃逸,一路暴衝到北大國小旁釀成重大死傷。


疑高齡疲勞駕駛釀禍
知情人士懷疑,余男疑因年事已高加舟車勞頓釀禍,但因他目前仍昏迷無法製作筆錄,需待他清醒再由檢警訊問。余男的模範父親資格也遭新北市社會局取消。
民眾悼念
車禍發生後,民眾不分晝夜持花束、卡片、食物等追悼物到場追念亡者,因整座公園快擺滿追悼物品,三峽區公所也擔心連日高溫,恐會造成花束、追悼物品腐爛,影響衛生,派員清理後,設置「擺放區」、「悼念區」、「燭火區」等三個區域,提供民眾追思,盼不幸喪命的國中生能到天上當美麗快樂的天使。




高齡者開車、道路設計引質疑 政府補破網
針對余文正疑因高齡駕駛釀禍,引發換照管理制度問題,交通部也修改規定,包括高齡換照年齡從現行75歲下修至70歲,換照檢驗內容新增認知檢測、危險感知、四肢靈活度等項目,有違規、肇事紀錄者將增加「回訓制度」,並納入實地訓練課程。此外,也會加強關懷65歲以上、記點達3次的駕駛。
案發隔天(20日)警方也在北大國小周邊進行「護童專案」,增派警力和導護、義交加強交通安全;新北市交通局和新北市警局、教育局長也赴三峽北大國小校區周邊會勘,檢視校園周遭的交通號誌和相關設置是否有缺失。新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珠說,其實標線、號誌等都相當完整,但校區周遭仍需優先考量學童安全,因此將引進行人優先區概念,設置減速設施,包括科技執法、短期先以實體護欄等保護行人安全,長期則進行實體人行道的方式改善。
相關標誌、標線部分,約2周完成,至於實體減速設施的話,則需半個月到一個月左右,加速處理。

律師促被害人聲請假扣押 新北檢喊話「脫產」將嚴辦
針對被害人權益如何自保,律師蘇家宏建議,被害人應先請求車輛強制責任險給付,其次向余文正求償,並聲請假扣押,避免脫產,否則若資產被轉移日後恐無從追討。除了民事賠償,蘇家宏也建議被害人可同步提起刑事告訴,讓對方面臨坐牢等刑責上的心理壓力。最後透過法院進行調解,有時更能促使對方家屬出面,從家族層面給予實質的賠償與和解。
新北法制局表示,犯保協會已取得被害家屬同意,協助聲請假扣押,新北檢也說重話,「此期間如有協助應負賠償責任之人脫產之不法行為,本署必當嚴厲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肇事翁可能刑責
律師丁昱仁表示,假設余男並非故意衝撞行人及其他車輛,卻造成3人死亡、11人輕重傷,涉犯的是過失致死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死罪是「非告訴乃論罪」,即使余男與被害者家屬和解,檢察官仍須偵辦。
此外,余男涉犯過失傷害罪,刑度1年以下、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過失重傷害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余男當時先在一個三岔路口倒車撞到其他車輛,疑因逃逸而猛踩油門,往前衝到北大國小旁釀禍,對此,律師廖芳萱表示,致人傷害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律師廖芳萱指出,假設余男後續面對偵審時,主張自己當時因疾患身體不適或失去意識,導致事故發生,他必須提出相當充足的事證,法院才可能採信、輕判。
肇事翁不符合路怒症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忠毅指出,路怒症(Road Rage)是一種駕駛過程,因交通相關情境,所觸發的強烈憤怒情緒,進而導致攻擊性或危險的行為。類似「拖延症」、「收假症候群」是描述一個現象,而非醫學用詞。
「路怒症」會造成人際關係、身心健康、法律與安全風險的顯著影響,包括頻繁的憤怒爆發可能導致與家人、朋友或同事的緊張關係。長期處於高壓和憤怒狀態可能引發焦慮、抑鬱、高血壓或心血管問題。以及因失控行為(如追尾、故意碰撞)導致交通事故、法律訴訟甚至傷害他人,對個人及周圍人生活頗具影響。
知情人士表示,檢視余文正行車記錄器,從他苗栗回程到發生數次撞擊點,都未聽到他有說話、暴怒發言,應無「路怒症」相關症狀。
面向 | 路怒症(Road Rage) | 間歇性暴怒障礙(IED) |
定義 | 通俗用語,描述駕駛中因交通情境引發的憤怒和攻擊行為。 | 正式精神科診斷,涉及反覆、無法控制的衝動性攻擊行為。 |
情境 | 限於駕駛情境(如交通堵塞、被超車)。 | 跨情境,可能在家庭、職場或公共場合發生。 |
行為表現 | 咒罵、挑釁手勢、逼車、故意碰撞等。 | 言語攻擊、肢體攻擊、財物破壞,強度與頻率有明確標準。 |
頻率與持續性 | 可為單次、偶發或反覆,未必有固定模式。 | 需滿足頻率標準(如每年3次高強度或多次低強度攻擊)。 |
病理化程度 | 多視為情緒管理或壓力反應,未必為疾病。 | 正式精神疾患,需排除其他精神或醫療原因。 |
診斷要求 | 無正式診斷標準,屬行為現象描述。 | 需符合DSM-5標準,包括年齡、排除其他疾患等。 |
治療方式 | 情緒管理、壓力調適、認知行為療法(CBT)。 | CBT、藥物治療(如SSRIs)、針對潛在疾患的介入。 |

號召25日上街抗議
這起車禍也再度引發各界對行人安全問題的重視,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至行政院請願,提出恢復駕駛人記點制、建立駕駛人全面回訓制度等多項訴求,並號召民眾25日上街,走到交通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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