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精選|吃麥香雞酒測竟亮燈!這些食物也有事 醫揭原因1招化解
【記者林志青/台北報導】沒喝酒也超標?日常生活中有許多發酵食物及熟成水果,吃完酒測恐立刻亮燈警示。近日網路流傳疑似警員吃完麥當勞的麥香雞漢堡後,馬上用酒精檢知器檢測,未料警示紅燈亮起;也有民眾在網路分享,吃「蔥花捲」被抓酒駕,所幸抽血還清白。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吃榴槤、豆腐乳等發酵食物都可能影響檢測結果,但等待15分鐘再漱口,就能顯示正確酒精濃度測試值,民眾也可主動向警員要求漱口再酒測。

警實測發現吃麥香雞酒測會亮燈
近日網路流傳一名警察自拍影片,指出剛剛遇到一名駕駛邊開車邊吃麥香雞漢堡,盤查時請他吹測酒測檢知器,沒想到竟然亮燈,駕駛嚇壞。
警員因此特地到麥當勞買麥香雞實測,咬下一口後馬上吹氣,感知器竟馬上亮燈,顯示酒測值0.0117,雖不到涉及公共危險刑責的0.25mg/L,但警員仍驚呼:「麥香雞真的有!」
影片引發網友熱議論,質疑「是酸黃瓜的效果吧?」、「難道是醉雞」?並肯定警員有實驗精神。
顏宗海:發酵食品、水果產乙醇
記者詢問林口長庚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可能原因,他表示,發酵食品在發酵過程中發生的化學反應,可能會有少量酒精;此外,過熟水果也會產生甲烷氣體,過程也會產生微量酒精,都會讓酒測器產生陽性反應。
除了麥香雞,另外包括麵包、荔枝、榴槤等,以及含酒精的漱口水、喉嚨消炎噴劑等,都可能會測出酒精反應,也因此最準確的方式還是抽血酒測。

男吃蔥花捲酒測值0.4mg/L
除了上述食物,社群平台Dcard今年2月有網友貼文,稱父親遭臨檢,嘴裡還在咀嚼蔥花捲饅頭,結果警方在沒給水漱口的狀況下,直接酒測測得0.4mg/L;女網友喊冤,稱父親開車前完全沒喝酒,隔天抽血驗為0,已將抽血報告提交申訴。
警酒測未間隔15分鐘 法官判酒精漱口水男無罪
過去也有民眾使用漱口水,酒測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但最後法院判無罪的案例。
一名家住桃園的郭姓男子,2022年12月晚間開車自撞路上抽水馬達,警到場施予酒測,測得0.58mg/L;郭男稱只有吃前天剩下的麻油雞,而且還刷牙漱口準備就寢,警方雖然給礦泉水漱口,但郭男再次酒測後,仍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開庭時,郭男拿出未拆封的漱口水當場實驗,其中含有21.6%的酒精成分,未用漱口水時酒測值0,使用漱口水3分鐘後,再用礦泉水漱口,酒測值2.12mg/L。
法官審理認為,警方雖給予郭男礦泉水漱口,但未依規定間隔15分鐘,流程違反酒測規定,最後判郭男無罪。

民眾遇酒測可要求等待15分鐘 漱口後再酒測
台北市交大表示,酒測攔查時,通常以駕駛人是否有酒容、酒氣或異常駕駛或規避行為等,必要時輔以酒精檢知器初篩有無酒氣。
台北市交大表示,如果吃了榴槤、豆腐乳或是發酵麵包時,酒精檢知器確實會有反應,遇到這樣的狀況會再詢問釐清,或是進一步使用酒測器正式酒測,民眾依照取締酒駕規定,可以請求等待15分鐘,或者是漱口後再做酒精濃度測試,來避免像漱口水或是一些發酵的食物,來影響酒精濃度測試值。
台北市交大呼籲,民眾應有「酒駕零容忍,酒前酒後宿醉不開車」觀念,遵守交通規則,以維交通安全。
民眾可要求漱口15分鐘後酒測
依據警政署訂定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員警攔停車輛,發現駕駛疑似酒後駕車,會先用酒精檢知器檢知,如有酒精反應,即指揮駕駛路邊停車檢測,詢問飲酒結束時間,告知檢測流程。
員警檢測前,如果駕駛結束飲酒超過15分鐘,立即酒測;結束飲酒未達15分鐘,則等到滿15分鐘再酒測。如果駕駛不知何時結束飲酒,員警待駕駛漱口15分鐘後酒測,警方會提供瓶裝水供駕駛漱口使用,民眾也可主動要求漱口。
另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2條規定,酒測值不論有無超過規定標準,不得實施第2次酒測。
酒測值達0.15以上繳納罰金 超過0.25另加刑責
據悉,酒測值在0.14mg/L以下,刑罰、行政罰都不罰。酒測值達0.15mg/L以上,機車駕駛面臨1.5萬元至9萬元不等罰鍰;汽車駕駛可處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還須吊扣駕照1至4年,甚至吊銷駕照。
如為第2次累犯,機車罰鍰9萬、汽車罰12萬;超過2次按次加罰9萬,均須吊銷駕照。另酒測值在0.15至0.17mg/L,情節輕微且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員警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至於酒測值達0.25mg/L,駕駛將同時面臨公共危險罪刑罰與行政罰。未肇事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倘若肇事造成重傷或致人於死,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再犯害人重傷者,駕駛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再犯致人於死,則是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