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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黃麟凱槍決嚇壞!36死囚全聲請非常上訴防執行 最高檢察署回應了

社會 法庭
2025/03/12 14:54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以童軍繩殘忍絞殺前女友及母親的死囚黃麟凱,今年1月16日遭槍決,雖然最高檢察署正依據大法官對於死刑的釋憲意旨,審查其餘36名死囚是否應由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36人都已在黃麟凱伏法前、後,透過律師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檢則回應,這36人的審查結果尚未出爐,一旦完成會呈報給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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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右圖左,翻攝臉書)遭槍決後,台北看守所執法人員燒紙錢(左,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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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右圖左,翻攝臉書)遭槍決後,台北看守所執法人員燒紙錢(左,梁建裕攝)。

黃麟凱1/16深夜遭槍決

憲法法庭去年9月針對死刑是否合憲作出判決,認定死刑雖不違憲,但法院須經過「言詞辯論」、合議庭「一致決」才能判死,另外,被告若有心智缺陷、欠缺受刑能力,不得判死刑,外界雖質疑大法官設下諸多門檻,如同實質廢死,但最高檢察署依據釋憲意旨逐一審查死囚個案,認為黃麟凱沒有不得判死的情形,今年1月呈報給法務部,部長鄭銘謙於1月16日早上簽准死刑執行令,當天晚上10時2分,黃麟凱在台北看守所刑場伏法。

林于如等5死囚是非常上訴「保障名額」

由於大法官在死刑釋憲判決中指出,林于如、黃春棋、陳憶隆、林旺仁、沈岐武等5名死囚,先前曾被法院認定有心智缺陷卻遭判死,檢察總長應提出非常上訴,因此外界稱這5人為「保障名額」,只要等最高檢察署完成審查程序,檢察總長就會為5人提起非常上訴,後續由最高法院審理他們先前被判死刑是否有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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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死囚審查結果尚未出爐

除了這5人之外,其餘31名死囚能否獲得一線生機、由檢察總長為他們提非常上訴,目前無法確定,《知新聞》今詢問最高檢察署,最高檢表示這36人的審查結果尚未出爐,一旦完成會呈報給法務部,不過36人均已透過律師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有些人是在黃麟凱執行槍決之前就已聲請。

記者也詢問法務部,法務部表示上未收到最高檢對於36人的審查結果。

是否一致決、有無言詞辯論是審查要件

另外,死刑釋憲意旨要求審理相關個案的合議庭法官必須「一致決」才能判死,但記錄法官投下贊成或反對票的「評議簿」保存年限是10年,據最高法院統計,有30名死囚的評議簿已被銷毀,不過,一名知悉最高檢察署審查情況的法界人士說:「這不是問題,評議簿找不到,最高檢就視為合議庭『不是一致決』,檢察總長依此為死囚提非常上訴。」

至於死刑釋憲意旨要求法院開庭時必須經過「言詞辯論」才能判死,關於這個審查要件,法界人士認為最高法院先前都是書面審,2012年12月才開始有言詞辯論,原因是『以示慎重,並彰顯司法對生命的尊重』,以這個時間點為區隔,不難分辨哪些死囚的案件當年在最高法院欠缺言詞辯論程序,以此作為是否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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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上訴是什麼

非常上訴制度是對於刑事確定判決,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請求救濟的特別訴訟程序。

非常上訴由檢察總長以非常上訴書敘述理由,向最高法院提起。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決,可分為駁回及撤銷兩種。最高法院若認為非常上訴無理由,應以判決駁回,如認為非常上訴有理由,則應將原判決違背法令部分或訴訟程序違背法令部分撤銷;或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更審或就該案件另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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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囚 # 非常上訴 # 槍決 # 黃麟凱 # 檢察總長 # 最高檢察署 # 死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