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平母確認死亡!檢警「比對齒模」釋疑 若拒領遺體結果是這樣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唐治平的母親上個月失蹤,被發現陳屍住處頂樓,但檢警安排唐治平認屍,他否認死者是自己母親,也拒絕被採檢口腔黏膜比對DNA,不過,士林地檢署依據唐母生前的牙齒醫療記錄,比對死者齒模後,已確認為唐母,將傳喚唐治平,請他領回遺體,若他拒絕,則請警方與社會局依據《新北市無名屍處理辦法》,安排將唐母土葬於公墓。
唐志平堅稱母親沒有綠色衣服
警方當時發現唐家住處頂樓的女屍,身上有唐家鑰匙與磁扣,監視器也錄到唐母失蹤前搭電梯上樓畫面,但唐治平疑因身心狀況不穩定,堅稱女屍身穿綠色衣服,但他母親從來就沒有綠衣,否認死者是母親。
據了解,檢警也請唐治平的表妹協助認屍,表妹表示死者確為唐母,但因唐治平拒絕配合驗DNA,檢警調閱唐母看牙齒、做假牙的醫療記錄,比對齒模後認定死者是唐母。
檢方將通知唐治平收埋母親遺體
士林地檢署表示,今天確認死者身分後,後續將寄發傳票給唐治平,請他具領、收埋母親遺體,如果他堅持拒絕,將依唐母戶籍地的《新北市無名屍處理辦法》,請警方與社會局安排以土葬方式,讓唐母在公墓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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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北市無名屍處理辦法》,無名屍已查明姓名、身分、住址者,發交給家長、家屬具領收埋,若家長、家屬不願收埋屍體時,應限期具領,逾期未具領者,由地檢署出具「相驗屍體證明書」、醫療院所或轄區衛生所出具「死亡證明書」後,由殯儀館代為收埋。
收埋所需費用由殯儀館核定後,通知法定繼承人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但法定繼承人若符合《社會救助法》所稱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無力收埋屍體者,可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