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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加班費免稅有望!不超過總工時50% 最快明年適用

生活 醫藥
2025/06/11 21:30
林芳如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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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醫師為了照顧病人,工時相當長且加班費須課稅,不像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有加班費免稅額,健保署今日(6/11)邀集各層級醫院協會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決議未來無論公立或私立醫院的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未來不超過總工時50%的加班費得免課稅,希望盡快走完法定程序,明年報稅就可以適用。

健保署與醫界達成共識,未來不超過總工時50%的加班費得免課稅,最快明年報稅適用。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健保署與醫界達成共識,未來不超過總工時50%的加班費得免課稅,最快明年報稅適用。資料照/林林攝

健保署今日(6/11)召開「醫師常態時間以外執業所得稅務研商會議」,邀集各層級醫院協會、私立醫療院所協會、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政部賦稅署、勞動部及本部醫事司、社保司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凝聚共識。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四款規定略以,勞工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不納入所得稅課稅薪資所得。

然而,主治醫師為了維護病人生命權益,不適用《勞基法》,沒有每周工時上限,且加班費須課所得稅;住院醫師雖然適用《勞基法》,但每周工時上限80小時比一般勞工每周40小時多,加班費免稅額卻比照一般勞工,同樣不公平。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說明今日會議決議,第一,為兼顧勞動條件及醫師特殊工作性質,醫界共識「延長工時規定標準」以占總工作時間50%為上限,住院醫師亦準用之;另有超過上限部分者,例如像八仙塵爆、火車翻覆等特殊情況延長工時,則報主管機關核定。

第二,未來無論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的主治醫師或住院醫師,加班時數占總工時50%以內所領到的加班費,均可以免課所得稅。

石崇良表示,醫事服務機構有責任記錄、保存醫事人員的總工作時數和加班時數,以作為事後查證依據。賦稅署所稱需由主管機關法令訂定延長工作時間及規定標準一節,宜由衞福部以函釋方式通案處理,或由健保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將再跨部會討論決定。

石崇良說,我們希望盡快走完法定程序,讓醫師們在明年報稅的時候就可以適用加班費免稅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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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費 # 醫師 # 勞基法 # 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