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藥價改革4利多!最快農曆年後上路 減少藥廠因成本退出

生活 醫藥
2024/11/20 11:49
林芳如 文章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為確保我國健保用藥供應穩定,合理保障藥價避免藥廠不敷成本退出台灣,健保署祭出4改革方案,包含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但屬國內新藥,將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以及必要藥品當年度藥價不予調整,最快農曆年後上路。

為確保我國健保用藥供應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健保署祭出藥價政策改革4利多。林林攝 zoomin
為確保我國健保用藥供應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健保署祭出藥價政策改革4利多。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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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自COVID-19疫情降溫後,即盤點現行各類藥品核價及調價原則,2023年迄今召開多場次溝通會議,蒐集專家學者及利害關係者提出的建議,積極規劃健保藥價政策改革方案。

健保署今日(11/20)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以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對製藥產業未來發展及加速新藥收載釋出4項政策利多。

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首先,健保署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將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

其次,健保署亦鼓勵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及時進入市場,提供處方用藥選擇,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5年內首兩張取得藥品許可證的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最高給予原廠藥相同價格。

第三,國內製造藥品將給予優惠藥價,以穩定供藥,包括採用國內生產的原料藥,或者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的學名藥,只要符合這三項條件之一,未來健保核價任一皆可加算10%。

最後,為確保供藥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只要同時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及同分組分類未逾三品項等三項條件,當年度藥價不予調整。

黃育文表示,本次藥物支付標準及藥價調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60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2025年1月20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健保署。若各界意見沒有太大分歧,4項藥價政策改革最快農曆年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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