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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社會系前教師李明璁性騷女學生 遭解聘、4年不得任教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台大社會系前助理教授李明璁,先前被女學生指控性騷擾,並誘導發展感情,李明璁否認發展不平等關係,但仍辭去教職。台大今(17)日證實,該校教評會已經決議,將李明璁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教育部則說,依法李明璁在4年管制期間內,不得在其他學校任教。

此案源於2023年的MeToo運動期間,有女學生指控,在台大就讀時,遭到時任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性騷擾,甚至誘導發展感情關係。後續台大社會系將此案通報該校性平會,李明璁則在臉書發文致歉,但也強調,沒有利用教職、工作權勢,發展不平等關係,並且基於深切反省、回應外界疑慮,會辭去教職,且不再任教。
台大校方今天證實,該校教評會決議,依照《教師法》規定,將李明璁予以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校內相關單位,將依決議及相關程序,報教育部處理。
教育部則說,去年7/19有發函台大,請該校釐正調查報告所列事實及適用法規,後續台大召開性平會決議,完成調查報告修正,認定李明璁性騷擾、違反專業倫理屬實,建議予以解聘4年。
教育部也指出,教師經學校依《教師法》規定,予以解聘並管制1至4年不得聘任,依同法規定,於管制期間內,不得於其他學校任教。
教育部強調,對於離職教師,學校仍可依規定予以解聘,並議決不得聘任,以管制此類教師於一定期間不得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