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傳幫正妹「小唐」找工作 未揭露AI美女被抓包!違政院指引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近日發布一則新聞稿,內容介紹青年小唐在就業服務員幫忙下,順利獲聘智慧農業公司的軟體工程師。不過,新聞稿中一張女性操作無人機的圖片,是用人工智慧(AI)生成,卻未標明來產自AI,圖說還稱該人就是新聞稿主角小唐,恐怕已經違反「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當中的規範。
AI圖假裝是當事人宣傳就業服務
這則使用AI惹議的新聞稿,由勞發署中彰投分署在8/8發出,內容介紹,青年小唐返鄉求職卻屢受挫折,勞發署中彰投分署彰化就業中心的就業服務員,發現她在就學期間,曾完成無人機應用研究專題,而彰化是農業大縣,因此建議她鎖定智慧農業領域,並在履歷展現無人機長才,最終幫助小唐進入智慧農業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還獲得「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的就業獎勵金。
協助青年順利謀職,原本是美事一樁,宣傳就業服務也是勞發署重要工作,然而,新聞稿中有一張圖片,是一位年輕貌美的女子,正在操作無人機,圖說標示為「小唐在家鄉寬闊的鄉間測試無人機」。
此圖乍看讓人以為是小唐照片修圖修太大,但放大細看圖片細節,不難看出許多瑕疵,顯然是AI生成圖片,不過,通篇新聞稿、圖說,都沒有告知是以AI產製,並非小唐本人。
舉例而言,女子左肩與背景交接處較為怪異,手指的長度也不合常理。
這份新聞稿與圖片,除了透過勞發署與媒體的聯繫管道,提供給記者,另也發布於勞發署中彰投分署的官方網站上,同樣未標示由AI生成。
行政院早有生成式AI指引
事實上,政府機關使用AI生成圖片,並非毫無規範,早在去年8月,行政院院會就通過了國科會擬定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
根據這份指引,各機關使用生成式AI,作為執行業務、提供服務輔助工具時,應該要適當揭露。
勞發署中彰投分署使用AI生成圖片進行宣傳,卻未標示清楚,還讓人誤以為是新聞稿當事人小唐,恐怕已經違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的規範。
中彰投分署認錯:會加強宣導
對於新聞稿圖片使用AI生成卻未標示,勞發署中彰投分署長劉秀貞接受《知新聞》採訪坦言,作業上有疏失。
她說明,提供此一新聞稿與圖片給中部地區媒體記者時,有口頭告知是AI生成圖片,但交由勞發署提供給負責勞動部新聞的記者,以及刊登於網站上的時候,並未加註說明。
劉秀貞強調,目前網站上的圖片已經補上該圖由AI生成,未來會特別注意,避免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另外,她也指出,會跟分署同仁加強宣導,說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的規定,對外新聞稿件內容也務必放上文字說明。
律師:要標示清楚避免爭議
針對勞發署中彰投分署的新聞稿圖片,使用AI生成卻未標示,圓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全國律師會AI發展與應對委員會委員蔡晴羽認為,目前行政院雖有政府機關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要求要適當揭露,但僅是機關內部自我拘束的原則,並非硬性的法律規範,不過,政府機關應該更為謹慎。
她強調,政府機關發布的文章、照片,民眾會理所當然認為是真實的東西,若沒有標示清楚由AI生成,容易讓人誤解,以為是真實照片,就會引發爭議,仍應清楚標示。
蔡晴羽也舉例,先前英國凱特王妃在IG發布自己跟子女的照片,卻被抓包有經過修圖,同樣導致很大爭議。
至於政府機關使用AI生成圖片,會不會涉及版權問題,蔡晴羽解釋,生成式AI有兩大法律爭議,首先是訓練AI使用的資料庫,是否獲得授權;第二是AI產出的圖片,如果跟某個有版權的影像類似,或類似於影射某個人,可能有著作權、侵害名譽等問題。
她進一步說明,目前法律上對這兩大問題,還沒有很清楚的判斷原則,即使清楚標示圖片由AI生成,也仍可能有爭議。
知更多!生成式AI著作權問題
生成式AI可生成圖片、文字等,著作權問題備受外界關注,先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對此做出函釋。
根據智財局的函釋,生成式AI在訓練階段,除非符合教育等《著作權法》明定的合理用途,否則用以訓練的資料,應該要取得授權
至於AI生成的內容,是不是受到著作權的保障,智財局認為,生成式AI的使用者單純只是下指令,並未投入精神創作,所以生成式AI產出的內容,不受《著作權法》保障。
雖然智財局已針對生成式AI的著作權問題作出函釋,不過,蔡晴羽強調,目前無法肯定,此一標準是否成為我國法規的立場,仍要視未來政府的價值觀取捨而定,到底要促進AI發展多一點,或是傾向保障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