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買辛拉麵中大獎!抽中濟州島4天3夜自由行 結果沒去成怒打官司

社會 法庭
2024/07/02 11:42
丁牧群 文章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林姓男子2020年1月購買辛拉麵,憑發票參加代理商星禾國際公司舉辦的抽獎活動,幸運抽中只有30個名額的2獎、濟州島4天3夜自由行兌換券,但新冠疫情隨即爆發,相關航班停飛,直到2023年初,班機陸續復飛,林男收到星禾寄發新版的濟州島自由行折抵券,註明「價值1萬元」,但林男不滿1萬元根本不夠去濟州島4天3夜自由行,認為獎項內容縮水,控告星禾要求履行契約,但一審判林男敗訴。

星禾公司舉辦辛拉麵抽獎活動。翻攝星禾國際公司網頁
星禾公司舉辦辛拉麵抽獎活動。翻攝星禾國際公司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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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星禾主張新冠疫情爆發、飛機航班停飛而無法成行,不是星禾的責任,星禾有權因應疫情之後的情況,以等值兌換券替代,星禾已將林男抽中的獎項以折抵券寄發,林男應自行與旅行社辦理行程兌換事宜,星禾已履行抽獎活動兌獎義務。

星禾還強調,抽獎活動的說明有載明「如有不明確或未約定部分,星禾有完全決定及解釋權」,且抽獎活動兌獎說明也告知消費者,中獎後應於中獎名單頁面下載「領獎回函表」並填寫資料,而「領獎回函表」中,關於濟州島自由行有記載獎項價值為1萬元,因此林男當時應知獎項價值就是1萬元。

林男告訴法官,抽獎活動網站的注意事項,雖註明星禾有權對活動所有事宜作出最終解及裁決,甚至可終止活動,但這顯然不符合定型化契約應遵循的平等互惠及誠實信用原則,況且兌換券注意事項寫著「不得兌換現金或等值商品」,星禾卻擅自將兌換券更改成等值折抵券,自相矛盾,星禾應履行「濟州島4天3夜自由行」的承諾。

 

參加抽獎應詳閱所有說明避免糾紛

法官勘驗抽獎活動網頁內容,中獎者須於活動頁面下載「領獎回函表」,而領獎回函表有載明「濟州島自由行(獎項價值:NT$10,000元)」,而疫情之後寄發的折抵券,價值也是1萬元,可見星禾已盡到契約義務,因此一審判林男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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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規定業者廣告須真實且確實履行

林男提起本件訴訟,法律依據是《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其消費者所負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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