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片|無人拉麵店公審顧客爆互告!門口貼標語「老闆很擊敗」 闆娘回應了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屯區一間無人拉麵店,老闆娘主張不浪費食物,卻將「沒吃完倒廚餘」的顧客影像上傳公審,並寫下「本貼文下架需收各100元浪費食材費」,引發社會議論,業者和顧客也互相提告,老闆娘2日接受《知新聞》電訪回應,「針對浪費食材,不遵守店內規範的顧客,我還是會將影像PO到官網及IG」。
《知新聞》上午走訪店家,業者在門口張貼告示,明確寫下「X奧客」、「錄影中」、「禁止吸菸」、「禁止飲酒」、「禁帶外食」、「現金交易」等8項消費規矩,並註明「謝絕參觀」、「老闆很擊敗,無法遵守店家規定不要進來」。
另外業者在店內共裝設8支監視器,各個區域均有張貼使用公告,禁止顧客出現浪費行為,業者也在牆面設置留言板,提供便利貼供顧客寫下用餐心得,滿滿的牆面貼了上百張顧客留言,幾乎都是正面評價。
附近鄰居表示,這家無人拉麵店今年才開立,因為地點緊鄰台中精科及嶺東科大,且採24小時營業,開幕後每逢用餐及宵夜時刻,均深受顧客青睞;而老闆娘因為住在外地,平時很少到店內。
老闆娘昨天(1日)接受媒體採訪強調,「我開店就不怕人家吃」,但曾經一天倒過三桶廚餘,單純不想看到食物被浪費,才會在店內張貼禁止浪費食物,減少三分之一廚餘,她說,消費注意事項店內外都有公告,顧客如果無法遵守,就不要入店消費挑戰店家底限,「沒有店家是開門來找客人吵架」。
該店老闆娘今天接受《知新聞》電訪表示,針對將浪費食材顧客容貌PO上網,遭顧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她直言不諱表示「我已經跟律師研議,將反告對方誣告,並求償一筆可觀賠償費用」,至於求償金額,老闆娘不願透露。
另外針對PO文公審顧客作法,未來是否會繼續「執行」,老闆娘不諱言表示「針對浪費食材,不遵守店內規範的顧客,我還是會將影像PO到官網及IG」。
轄區警方表示,6月間分別接獲店家與顧客共3起報案,其中1件為店家於6月8日發現客人在店內使用相關產品沒有付款,遭店家提吿;第2件則是客人不滿店家將店內拍攝之監視器畫面,公布到網路上發文批評,認為已涉及妨害名譽,分別於6月13、14日至派出所提告。警方也呼籲,任何消費糾紛,應以理性態度處理,切勿在網路公開平台恣意留言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