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被撤銷 高院: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圖利京華城容積率,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聲押禁見,但台北地院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昨下午5時提起抗告,遭收押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也透過律師提起抗告,高院今下午裁定撤銷柯文哲的無保請回裁定,發回重開羈押庭。北院最快明天重開羈押庭。
高院認為一審未究明柯文哲是否針對全案未曾懷疑
台北地院昨收到柯、彭2人抗告後,晚間隨即送達高院,高院由審判長許泰誠、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組成的合議庭評議後,今天下午做出裁定。
法官撤銷無保請回的理由在於,根據彭振聲及證人朱亞虎證述,及朱亞虎與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對話紀錄,還有扣案被告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另審酌朱亞虎受雇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嫌重大,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是否真如他所述「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法官認為無保請回的裁定沒有針對檢察官提出的全部事證綜合考量,就認定檢察官沒釋明柯文哲犯嫌重大,尚非妥適,因此裁定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重裁。
朱亞虎證詞成關鍵之一
檢廉8月31日曾以證人身分密訊北市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因柯文哲被爆日前以4300萬元購買商辦,而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踢爆,這棟商辦先前已有一間公司承租,該公司原始股東之一是李天鐸,而李的友人朱亞虎曾任威京子公司、鼎閱開發董事長,和沈慶京關係密切,檢方因而約談朱亞虎作證,訊後請回,這也成為抗告成功的關鍵之一。
至於彭振聲的抗告,因為沒有他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合議庭業已通知補正,將待補正後另行裁定。
沈慶京將抗告羈押
另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4700餘萬元,應的助理吳順民涉嫌居間傳遞訊息、處理金流,台北地檢署日前將3人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先於29日深夜裁准將應曉薇羈押禁見,30日凌晨裁定沈慶京、吳順民羈押禁見,3人目前被關在台北看守所。
北院今天已收到吳順民的羈押抗告狀,沈慶京的律師則表示抗告狀即將完成,將於明天之前提出抗告,但北院晚間6時許尚未收受抗告狀。至於應曉薇,北院還沒收到抗告狀。
檢方8月30日針對柯文哲、彭振聲發動搜索約談,並向法院聲押禁見2人,但柯文哲歷經院檢64小時審訊,2日凌晨獲無保請回,僅彭振聲收押禁見。
柯文哲無保請回 關鍵在是否明知違法
柯文哲無保請回的理由,台北地院裁定指出,雖然檢察官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嫌疑重大,但本案爭點在於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的「台北市政府以2021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2022年10月18日北市都發局所核發的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柯文哲主觀上是否明知是違法,仍指示這樣做。
法官認為,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確實被監察院糾正而屬違法,也就是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不符《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不符公益性和對價性。
不過,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是否明知20%的容積獎勵違法,但柯文哲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本身也無相關專業,因此採信柯文哲的說法,他是因為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
法官審酌本案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的事證,尚有其他合理解釋的空間,無法認定柯文哲嫌疑重大,也無從認定「有犯罪高度可能性」,由於不能認定柯文哲知悉或指示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或明知20%的容積獎勵違法,因此將他無保請回。
彭振聲收押關鍵
至於彭振聲遭收押禁見的理由在於,法官認為他身為都委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的PM(專案管理人),在本案扮演上層及關鍵角色,卻在都委會多次會議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甚至無視委員反對意見,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及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且本案涉案人數不少、賄賂金額龐大,共犯、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畏罪潛逃,認為彭振聲涉犯圖利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不過邵琇珮駁斥潛逃,強調僅是出國玩,已於1日回國,檢廉2日將她約談到案,複訊後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