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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鄉教師久任獎金年底首度發放 全教總喊話放寬計算基準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偏鄉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將於今年底首次發放,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3)日表示,久任獎金以「同一學校連續服務年資」為資格,建議應將教師在所有偏遠學校的服務年資納入計算,充分肯定教師貢獻。

全教總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近8年,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將於今年底首次發放,不過條例中規定,教師需在同一偏遠學校服務滿6年以上,才可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且《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要求,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8年、表現優良者,才能領取久任獎金。
另外,離島地區教師依《離島建設條例》,也有類似「同一學校6年」限制,這些規定未將教師在不同偏遠學校的服務年資合併計算。
全教總認為,這些規定將導致,教師因個人或職務需求在偏遠學校間調動,年資需重新計算、影響權益,且制度設計可能降低教師長期服務偏遠地區的動力,加劇偏遠學校師資短缺問題。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正視偏遠地區教育需求與教師權益,立即檢討並推動修法,將教師在所有偏遠學校的服務年資,納入久任獎金與介聘資格的計算基準,並建立更彈性的介聘與獎勵機制,鼓勵教師長期投入偏遠教育,提升師資穩定性與教學品質。
全教總也強調,針對偏遠地區學校長期缺師問題,應制定更具吸引力與支持性的政策,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