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警攔查可疑車輛遭衝撞!開3槍擊斃後座女乘客 獲判無罪理由曝光

警攔查可疑車輛遭衝撞!開3槍擊斃後座女乘客 獲判無罪理由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警官曾沛恩2020年3月擔任桃園市警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時,在介壽路發現一輛可疑的違停車輛,以廣播示意駕駛吳男受檢,吳男當時喝了酒擔心受罰,加速逃逸,他開進狹小巷弄鑽來鑽去並2度倒車衝撞警車,曾沛恩從後方開3槍要制止吳男逃離,不料其中2槍擊中坐在副駕駛座後方的乘客楊女,雖趕緊送醫但楊女仍死亡,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曾男,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曾男合理使用槍械無過失,今仍判他無罪。
酒駕男衝撞拒檢!警開5槍打死女乘客 被控過失致死獲判無罪

酒駕男衝撞拒檢!警開5槍打死女乘客 被控過失致死獲判無罪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桃園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3月值勤時,攔查一名吳姓男子駕駛的可疑座車,吳男拒檢還3度倒車衝撞警車,曾姓副所長因此連開5槍制止,卻擊中吳男後座的楊姓女乘客,楊女中彈亡,家屬因此怒告曾姓副所長過失致死罪。不過桃園地院勘驗開槍畫面及彈道重建報告,認為曾姓副所長都是朝下射擊,目標是吳男座車輪胎,並非座車駕駛或乘客,另審酌急迫性,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定,因此認定曾姓副所長無過失,判無罪。
載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