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貨櫃車超載!國道過磅宣導期延長1年 未來違規罰9萬元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為維護高速公路路面品質、橋梁結構安全及行車安全,並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今(2024)年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之資訊可變標誌(CMS),則應進地磅站過磅;如CMS有顯示自身車號,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未依前述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過磅規定之宣導教育期原規劃自2024年10/1起至2024年12/31,考量配套措施尚需時間滾動檢討或釐清,爰將宣導教育期延長至2025年12/31。